遭港警真枪射击 中弹青年反被判囚47个月(组图)


香港示威者曾志健遭港警开真枪射击,如今要面对伤患和牢狱之灾。(图片来源:PHILIP FONG/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3年10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2019年反送中期间,被警方真枪实弹射中胸口的曾志健“健仔”被控“暴动罪”、“袭警罪”及“妨碍司法公正罪”,18日被判入狱47个月。有香港网民感叹,在香港“法治”已经变成“法式三文治”,原告分分钟变被告,要留在香港居住、养育生下一代的市民真要三思而后行。

现年已经22岁的曾志健承认一项暴动罪及一项袭警罪。法官严舜仪判刑指,曾志健当日拾起砖块投掷向警员23505,其后又与其他示威者对该警员穷追不舍,将警员按压在地上,以硬物袭击,直至警长以实弹还击才告一段落。

严官认为本案严重、性质恶劣,曾志健携有头盔、眼罩及自制盾牌等,属有备而来。严官批评被告恃人多势众行使暴力、破坏社会安宁,因此暴动罪以5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袭警罪则以1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案件的整体判刑起点不应低于5年9个月。

严官又指,考虑到曾志健认罪,在案中配合警方调查,即使最后他提供的情报未有实质效用,但显示真诚悔意,她并引述求情信内容称曾志健在案中被视作控方证人,还柙时需要承受更多限制,遂整体作35%的刑期扣减;另外考虑案发时曾志健只有18岁,再减刑3个月零3个星期。

最后曾志健因暴动罪被判囚40个月、袭警罪7个月,后者的其中两个月与暴动罪分期执行,总刑期为42个月。

由于曾志健在2020年10月后曾一度弃保潜逃,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对此严舜仪宣判他监禁11个月零2星期,考虑量刑整体性,严官将当中5个月分期执行,共判监47个月。

2022年和曾志健同时被捕的另外三名被告:王恺铭(现年23岁)、叶豪(现年35岁)和黄姓少年(现年17岁),王和叶分别被判10及20个月监禁,黄姓少年则被判入教导所。

有网民揶揄说,在香港“法治”已经变成“法式三文治”,原告分分钟变被告。法庭可以疯狂到冤枉女人以胸袭警,年轻人被警察用真枪射击,反而被判袭警和暴动罪,牢房一坐就47个月,在这个比第三世界还差的地方居住、养育下一代真要三思而后行,公权力就是这样对待妇孺的!


2019年10月1日,年仅18岁的曾志健被警察以实弹射中左胸。(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2019年10月1日,荃湾举行“没有国庆、只有国殇”示威活动。当时年仅18岁、就读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的曾志健亦参与抗争活动。期间他被警察近距离以实弹射入左胸,左肺被子弹打穿,一块子弹碎片穿透肺部,距离心脏仅3厘米距离。当晚,医生用4小时取出子弹碎片,曾其后情况危殆,被转往深切治疗部观察。

一名中学生被警员真枪实弹击中胸口,事件当时在香港社会引发极大愤怒。事发当晚,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谴责警方将武力升级,质疑此举是否必要,而且实弹足以令人致命,该警员近距离开枪,攻击多于自卫,何况每名防暴警员都配以先进的攻击和防御装备,使用实弹对付手无寸铁的抗争学生实在令人发指。

健仔曾尝试申请法援,就警方对他造成的身体伤害进行索偿,但遭到法援署拒绝,理由是:“本署认为警方于相关时间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曾志健之后被控一项暴动罪和一项袭警罪。当案件于2020年12月再讯时,控方表示曾志健同年10月后便未有到警署报到,辩方律师亦未能与他联络。于是法庭颁布拘捕令,下令将其通缉归案。

当时曾志健透过海外组织发布声明,指中共一次又一次地打破承诺,在天安门屠杀自己的人民,双手沾满鲜血之后,想世界忘记和原谅他们的作为。面对反送中抗争的所谓“后果”,他们认为在抵抗政权下所做的“所谓罪行、刑罚都不应该被接受”,认罪和坐牢都不应出现在选择之中。声明称他们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永不会投降”去面对政治打压。

2022年7月13日凌晨4时许,警方在西贡大网仔路北潭涌巴士总站拘捕了曾志健在内的4名青年,其他3人分别是冯清华(23岁)、王恺铭(21岁)及一名黄姓少年(16岁)。

过去曾多次跟踪政治人物的中共喉舌《大公报》引述“独家消息”称,曾志健与3名男子12日欲乘坐快艇赴台湾,事前已搜集情报的警方国安处一直暗中调查,当场将他们拘捕。该报记者称西贡水警基地有一部被扣查的涉案快艇,上面装上两部引擎,约共600匹马力,最高航速可达20至30里。另据亲北京网媒《香港01》消息称,警方拘捕4人时,发现他们均带备轻装行李,内有随身衣物及1至2万元台币。

警方表示有组织安排他们窝藏在最少三个地点,其中一个在荃湾工厦内,没有窗户,环境恶劣,4名青年逾一年没有外出,间中有人向他们派送食物。4名青年被捕时满头长发、身形瘦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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