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在会场(前正面位)(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3年8月5日讯】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中共最高法院前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沈德咏被指控,受贿6456万余元人民币。判决书还指出,沈德咏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他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他的被判决有两点引人猜测:一、他揭发了谁,被揭发的人又是犯了什么罪?二、既然立功为什么没有轻罚?
沈德咏曾两度在中共最高法院任职,时间长达18年,且任常务副院长超过10年,曾参与查办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中共前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中共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共前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等大案要案,把他们送进监狱,如今步了他们的后尘,而且判决书措辞严厉,不予从轻处罚,可见当局对他的厌恶之深。
在沈德咏之前,也有不少被判决的“大老虎”,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被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轻判。如受贿5.4亿余元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被判死缓。判决书认定李文喜“检举揭发有关中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经核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3296万余元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获刑9年,判决书认定李伟“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沈德咏则是个例外。判决书给出的理由是:执法犯法,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由亚洲电台专栏文章曾透露沈德咏落马情况。文章称,2018年换届时,时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因无法升职成为最高法院院长,愤而辞职,还高调发表“辞职书”,开罪习近平等,进而导致中纪委查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他“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有一句话引人注意,“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沈德咏落马之时,正是中共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束不久。2022年1月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上,令人注意一句报告:坚决查处了一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以及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
中共执法犯法的官员,包括政法系统的人多的是啦,从上到下,可以说大部份都是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这并不是真正定高官罪行的原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样党官多的是,上下都心知肚明,再说,中共才是最大的黑恶势力,这也并不是真正判高官原因。用中共自己的话来说,“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也就是说,沈很不听话,与中央有二心,用现在话说就是反对“两个坚持、两个维护,”完全是政治站位问题,腐败贪污只是一个幌子,那就是不能轻判了。说不定,还有那些被他判过的“大老虎”的人马也要整他害他斗他。那么,沈的“被十五年”完全成了内斗的牺牲品。
时年68岁沈德咏,是中共建政以来被查的第一个一级大法官,也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中共十八大以来,最高法系统有3名高官落马。除了沈德咏,其余两人是2015年7月落马的时任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已被判无期徒刑);2021年7月落马的时任最高法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已被判刑12年)。
他们都涉及腐败问题。
其实党官的腐败恰恰是中共体制决定的,没有正信、独裁、没有制约、官员只对上负责,那么这个腐败必定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窜案窝案家族溃烂式腐败都不奇怪。只要不是威胁到中共统治的事情,只要政治站位正确,中共根本就不想除贪反腐。相反,让党官贪腐,中共才可以为所欲为地干坏事,才可以镇压这个人群,迫害那个团体。
对沈的判决书上未披露他揭发了哪些人犯了什么样的罪,这倒引起众人兴。在中共的话术中,“立功”就是站到了自己这一边来了。沈到底供出了谁?
沈德咏被指是以曾庆红为首的中共“江西帮”的重要成员之一。1998年,曾庆红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江泽民“大内总管”时,沈德咏被从江西调到北京,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时政评论员王友群曾撰文表示,沈德咏也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而孙力军的后台老板,很可能包括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以及提拔重用孟的前中共高层曾庆红和江泽民。
不管沈揭发了下面或上面的官员的什么犯罪行为,只要留着他这个活口,又有他这个“立功”,就会对一些人起到震慑作用,不得不伏就乖乖听话,不然,就得寝食难安。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沈德咏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任职最高法院副院长期间,中国大陆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向最高院控告江泽民,但是最高院不但没有作为,反而提供名单以便六一零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直接违反“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规定。他任职的最高法院则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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