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败亚裔赢 美高院裁定平权行动违宪(图)


哈佛大学或借“配额制”拒绝亚裔学生。(图片来源:Pxfuel/公有领域)

【看中国2023年6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程帆编译综合报导)6月29日(周四),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大学招生中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裁定哈佛等大学凭借肤色或种族为衡量标准试图来增加某些族裔的学生数量,违背了宪法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亚裔经过数十年的抗争,终于赢得该案。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G.Roberts Jr.)当天表示,美国的大学都是根据学生的个人经验、得到的技能,或战胜的挑战来进行招生。可不少大学长期以来的做法正好相反,他们是看人的肤色。“我们的宪法将不会容忍这样的选择。”

他在意见书中写到,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计划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例。

高校借“配额制”拒绝亚裔学生

据路透社和美联社的报导,在川普时期任命的3名大法官加入法院之前的20年中,最高法院曾两次支持有种族意识的大学招生计划,同时驳回了某些学校歧视白人或亚裔申请者的指控,包括在2016年。

但去年10月底再次对该问题进行讨论时,所有6位保守派大法官都对高校的这类做法质疑。

几十年来,美国的许多高等教育机构是使用“平权行动”来解决校园群体不平等的问题。从1978年开始,最高法院认定若使学生多元化,高校在寻求教育福利时,可以考虑申请人的种族。然而,自那之后发生的多起轰动性案件,令该行动的实际效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1月份,保守派团体“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将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私立哈佛大学和公立北卡大学的两个“种族”招生项目吿到了最高法院,他们指控这些学校故意歧视亚裔申请人。

该组织认为,哈佛采用了一套类似配额制的方法,拒绝了符合资格的亚裔学生,“他们进行了种族平衡,却忽视了种族中立的替代方案”,这对申请人构成歧视并侵犯了民权。对于北卡大学,原告要求该校实行忽视肤色的录取程序,因为该校“没有做出精准的种族平衡合法利益。”

保守派胜出

最终,新一届最高法院分别以6比2(哈佛)和6比3(北卡)的投票结果得出了有利于原告“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裁决。自由派大法官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因曾任职于哈佛大学监事会而回避了此案。

罗伯茨大法官陈词,“两个招生项目在运作中均缺乏足够的衡量标准,以保证不出现种族成见。这就无法避免以负面的方式对待了‘种族’,使得最后的结局没有意义。”他补充到,“我们从未允许招生项目这么运作的,现在也不会赞同(这个做法)。”

事实上,加利福尼亚州于1996年通过的209号提案早已禁止了基于种族的优惠待遇,这意味着该州的公立大学,如加州大学系统,在招生时不会考虑种族因素。

最高法院指出,“大学必须遵守严格的审查,永远不能把族裔作为刻板印象或负面因素。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它们必须结束。”

本次裁决将对美国的大学招生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是自2022年最高法院推翻保障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Roe v.Wade)之后,保守派取得的又一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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