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岳闲话】劳荣枝案与公民合法权益(图)


辩护律师是用专业最大限度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劳荣枝案一审、二审被判处死刑已上诉到最高法院多日,最高院仍踌躇未决,劳荣枝案的辨护律师吴丹红系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中心主任,为此提供了多达280页的辨护意见书,其中有几个关键性的论点。

第一,该案在一审时,为什么在劳荣枝家属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仍然指定法援律师进行辨护,而法援律师往往是与检方,控方是一个鼻子出气的,不能有效为被告进行辩护。

第二,在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江西两级法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劳容枝为“女魔头”,“白莲花”这是未审结,先定罪。第三,最重要的是,吴丹红律师当庭质问法官,你们仅凭48份证人笔录,而没有任何一项实质证据,就能定劳荣枝死刑吗?

案情是这样的,劳容枝在娱乐场所坐台,色诱顾客至出租屋由同伙法子英施行杀害,共杀7个人并抢劫其财物,20年前,法子英已被抓获伏法,已经全部揽罪。现在控辩双方的焦点,控方和法院认为:劳容枝在该案中是主犯,至少是共犯,所以应判死刑;而辩方认为:劳容枝是被法子英胁迫犯罪,所以罪不致死。

目前一部分舆论认为:铺天盖地指责吴丹红律师不该为劳容枝辩护,不该为杀人犯辩护。殊不知吴丹红律师不仅仅是在为劳容枝辩护,而他是在为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争取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被定罪!是在为每一位犯罪嫌疑人争取不管是在法律程序上还是实际审理中得到公平的合理合法的对待,尽量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难道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国家设置的辩护律师是用专业人士对付专业人士,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甚至可以防止某些腐败的司法人员杀良邀功,例如呼格吉勒图案。

法律有一条原则,叫疑罪从无。例如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全世界都知道辛普森杀了他的妻子,但因为没有证据,法庭无法为辛普森定罪,疑罪从无的意义在于,可能放过了一个罪犯,但最大限度的保证好人不被冤枉。

大家应该明白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沦为犯罪嫌疑人的概率,我们支持吴丹丹红律师,本质上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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