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香港政府新闻处)
【看中国2023年4月21日讯】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南巡香港,言谈并无新意,不外是向世人宣示北京亲手统领香港,正迈向三权合作,并同时宣布香港今非昔比,政治紧控将会变本加厉,绝不手软,今后只能是揾钱发财的经济城市,政治权利只留给北京审定的“爱国者”,其他人一概免问。
香港人废话少讲多做实事,对政治台词不感兴趣,不在话下,但怎会不明白,眼下香港有理说不清,只能自求多福,沉着应对,心照不宣各自努力,不会碰触红线(知道的话)自找麻烦。国家领导人从统战的角度看,既然大局在握,也该趁机摆出既往不咎丶一齐向前看的泱泱大度,在政治上稍为放松,广开言路以释出善意,争取更多人支持新香港。
相反,夏宝龙摆出胜者全胜的姿态,不因实施《港区国安法》及激活英国殖民时期煽动法规而自满,表明需要政治加辣,尽快订立国家安全法(即《基本法》第23条立法),授予当局更大权力,以杜绝北京心目中的本地及外国反对势力。显然,中央取向如此清晰,必有不便明言的针对目标及政治计算,令香港人感到政治整肃仍未完结,促使有离心者及早离港,而投资者深谙风险管理之道,起码先抱观望态度,一切待二十三条立法尘埃落定,再决定是否投资。结果,人才留不住,又不能吸引资金立即投入香港,说好的“由治及兴”,真不知从何说起。
夏宝龙对特区行政丶立法、司法的悉心指导,同样透露玄机。他指点司法机构需要维护国家安全,具体有何要求则不作说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也不加补充,一切尽在不言中。他又指出,特区政府及其管治团队必须负起治理香港的主体责任,他日成功固然好,失败的话,需要负起全责。换言之,大家切勿误会,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可以发号施令,不等于中央对特区施政责无旁贷,因为特区既然负上主体责任,工作有何闪失,责任就压在特首身上。
紧记,中央不会有错,错的都是特区政府执行出毛病。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落实主体责任,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意思是,上级领导(港澳办主任)把责任压给下面的书记(李家超?),确保责任落到可以发挥实效的地方。书记(特首?)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才算负上主体责任,否则便是失职。
今时今日,小至简约公屋,大至“明日大屿”填海计划丶二十三条立法等,没有中央支持甚至拍板决定相信难以成事,这叫党的领导。但一旦出了状况(如超支丶财政危机或工程烂尾丶投资者却步),必定由于特区政府没有将“责任落到实处”,到时政府问责团队,尤其是特首李家超将负上首要责任,与夏宝龙无关。
夏宝龙的治党经验原来也可用来教导立法会议员做好工作,建立“良性互动优质民主平台”。他主张香港立法会可兼备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力及政协的协商功能,岂非是指大陆的人大只管立法不负责协商,令人有点莫名其妙。他又鼓励香港引用习近平思想,推行“全过程民主”,要求议员与特首及政府多协商,在每个决策环节商量,每项规划的咨询都用上几个月,最后才作表决。在他看来,政策没有做好咨询,不是政府快刀斩乱麻,而是议员无意与政府沟通所致。
其实夏宝龙最有效达致行政立法合作无间的亲身经验,是没法传授给香港。关键是,他在任浙江省书记期间,同时出任该省人大代表委员会主任。换言之,他一面领导浙江省委,一面领导浙江省人大党委,两者权力同源,在他驾驭之下,当然配合得天衣无缝。反观香港,李家超不是立法会主席,看来立法会“完善”之后,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同样超现实是,夏宝龙最后又肯定青年是香港的未来,并呼吁他们勇敢地担起对香港对国家的责任。细看眼前,代表他们发声的政治领袖正失去人身自由,上街请愿申诉变了自己游街示众,在社交平台表达想法也得战战兢兢,未来甚至选个区议员也面临诸多限制。他们对社会只有责任却不享有权利,使人不禁要问,这个社会跟他们何干,而且这个又是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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