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推立法撤中国最惠国待遇 中美贸易回23年前(图)


美国国会参议员推出议案撤销中国最惠国待遇。(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美国国会参议员推出新议案,若获得通过并生效将撤销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这会使中美贸易回到23年前,也将对中美两国的经济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美国国会参议员推出议案撤销中国最惠国待遇

据美国之音3月22日报道,美国国会共和党联邦参议员乔什·霍利(Sen. Josh Hawley, R-MO)推出一项新议案,这项名为“终止与中国正常贸易关系法”(Ending Normal Trade Relations with China Act)的法案将在生效后两年之内,撤销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取消中美两国20多年来的这种贸易关系。

这是霍利参议员最新提出的“重建美国的劳工计划”(Worker’s Agenda to Rebuild America)的第一部分。霍利办公室的声明称,中国是美国最大的对手。“为了赢得在就业、工业和未来的激烈经济竞争,美国必须回到美国成功的长期模式:强大和独立的工人”。

除了取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这部法案将允许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更高的关税,并允许总统对部分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征收更高的税率。

“当我们面临与中国竞争的新时代,我们华盛顿需要一个计划,能够让我们的劳工阶级强大和独立,”霍利在声明中说,“我们可以从取消23年前华盛顿精英献给中国的甜蜜交易开始—终止正常贸易关系,施加高额关税,并保护美国工人。”

霍利指出,给予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的做法导致美国制造业在过去20年间失去370万个工作机会。

法案在提出后必须先获得相关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支持,之后才能送交院会等候表决。在通过参众两院后,法案方可送至白宫由总统签署生效。

美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历史 曾和人权挂钩

最惠国待遇 (Most Favoured Nation,MFN) ,在国际贸易学中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优惠和豁免,也都给予缔约国对方国家。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称为受惠国,依据多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优惠是相对于一般关税税率而言的,因此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之外,还有更低的税率。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条款,WTO成员在与其他成员贸易时应一视同仁,实施同样的关税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而某成员如果被取消最惠国待遇,意味着其向其它经济体出口的商品将被征收更高的关税。

美国参议院2000年9月19日投票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为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铺平了道路。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也被称为永久性贸易最惠国待遇。

2000年10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Bill Clinton)在白宫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法案签署仪式。

这项法案规定,一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即永久最惠国待遇)。美中两国已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协议,为中国入世扫清了障碍。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一员。

有关贸易最惠国待遇和中国入世问题在1990年代一直是美国对华政策中引发辩论的话题。在中国享有与美国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之前,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不能自动享有贸易最惠国待遇,需要一年一审,由总统向国会提出延长的请求。1989年之前,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审查基本都顺利通过。

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引发美国担忧,一些人权组织和国会议员提议取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以惩罚中国践踏人权的行为。尽管美国最终仍然决定延长中国的最惠国贸易资格,但是行政当局和国会都会在年度审查中表达对中国的人权关切。

1993年,克林顿正式宣布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附加人权条件。他颁布一项行政命令说,如果中国没有在人权方面有全面、重大的进展,中国将失去1994到1995年度的贸易最惠国资格。

克林顿政府希望中共政府在人权上做出让步,以延续最惠国待遇。然而,人们很快意识到,美方所希望的那种进展是不可能实现的。

1994年5月,克林顿宣布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并将贸易与人权脱钩。他表示,美国将采取新的人权战略,将中国人权问题纳入国际多边议程以及支持中国的非政府组织。

前美国驻华大使、当时在美国国务院担任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的温斯顿.洛德(Winston Lord)回忆说,克林顿政府并没有真心推行这一政策,“克林顿总统犯了个大错,给自己的政策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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