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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拟限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 专家:司法独立方能吸引外资(图)

 2023-02-21 17: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黎智英案件触发释法风波,港府拟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在允许海外执业大律师来港处理案件之前,须先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黎智英案件触发释法风波,港府拟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在允许海外执业大律师来港处理案件之前,须先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看中国2023年2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被指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而遭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其案件因触发释法风波,港府拟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在允许海外执业大律师来港处理案件之前,须先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对此,多次应聘来港的英国御用大律师Jonathan Caplan表示,港府限制海外大律师参与国安案必须要有理有据,他敦促港府欲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吸引外资,必须保持司法独立及受到尊重。

黎智英“国安案”在去年已获批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抗辩,但律政司不服决定,向高等法院、上诉庭及终审法院提出反对,最终在去年11月被终审法院驳回。

之后,特首李家超向中央建议,要求人大就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作出解释。人大常委去年12月终完成释法,指没有本地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若要参与国安案件,法院须先获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否则交由国安委决定。

据报导,律政司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出法院在处理国安案件以“专案方式”认许前,增设一道关卡,法院须先向特首提出及取得证明书;而特首将会决定该人“执业或行事”会否构成不利国家安全,若特首“认证”不利国安,法院便不得认许该人为该国安案大律师。

此外,律政司还建议,订明的特首证明书,“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不论刑事民事或其他性质,亦不限于《港区国安法》所订明的罪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相关案件”,也一同适用。

政府计划在今年首季或第二季交立法会讨论条例草案。

上周五(17日)黎智英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作出声明,指人大常委于去年12月30日就《港区国安法》第14条及47条的释法不会影响各级法院早前批准其聘请Tim Owen来港抗辩的决定,并促请法庭按《国安法》第47条,向行政长官取得有关证明书。

此外,黎智英还提出另一选项,如法庭不要求律政司司长作出上述声明,则希望要求法院根据《国安法》第47条,就两个事项向特首申请及取得证明书。黎智英希望澄清的问题包括:

早前就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已获批、承认及登记在香港本地执业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向黎智英就该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以及在该案中以法律代表或辩护律师身分代表黎智英,是否牵涉国家安全事宜。另外,在该案中是否有其他不合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辩方海外大律师,参与该案会涉及国家安全。

黎智英的案件原本订在去年12月1日开审,但涉及聘用Tim Owen的争议及引发释法事宜,法庭最后宣布案件延后至2023年9月25日开审。司法机构网站资料显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暂安排在今年5月2日在高等法院聆讯,5月30日安排案件管理聆讯,案件审讯则安排在9月25日,预计审期为40日。 

《明报》21日引述曾多次获律政司委聘来港的英国御用大律师Jonathan Caplan日前在一个网上节目说,Tim Owen参与的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不涉及国家机密,而且《国安法》第63条已订明,控辩律师均须遵守保密原则,反问坊间基于什么质疑Tim Owen参与案件。

Jonathan Caplan还认为,港府限制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必须要有理有据,“是信不过他们,还是他们没有个别观点?到底合理基础是什么?”他强调,香港终审法院制度是香港强项之一,香港若想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吸引外资,必须要保持法院独立及继续受尊重。

来源:看中国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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