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搞笑:A股没赚到钱的内幕交易(图)
中国最大锂化合物生产商及全球最大的金属锂生产商江西赣锋锂业(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2年12月9日讯】2022年12月7日,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锋锂业”)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特电机”)股票案被处罚。
1)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283.92元,并处以3,315,851.76元罚款;
2)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也就是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3倍。李良彬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欧阳明是赣锋锂业的时任董事会秘书。
这件事情有趣的是:第一,搞内幕交易没搞到几分钱;第二,可能钱少,董事长都不记得。
2022年7月时赣锋锂业披露,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4日决定对该司立案。李良彬董事长当时回应:赣锋锂业持有江特电机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一个多月,至于具体购买了多少股数,他并不清楚,需要问董秘。
第三,当时有媒体在赣锋锂业发布公告后,致电江特电机证券部,工作人员称对赣锋锂业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不知情,是赣锋锂业自己的行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两方当时都不清楚、不知情,真的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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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靠内幕消息就只赚了110万元。
事情回到2022年7月的公告。当时,赣锋锂业说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2001号),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4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首先,涉嫌内幕交易的对象,当然就是江特电机。
具体是这样的: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该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
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满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行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在此期间,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戏剧性的是: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753.18元;
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05.00元,净获利1,105,283.92元。
没有看错,靠内幕交易就只赚了110万元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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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玩的是:这内幕交易的金额可能真的太小了,董事长都不记得。
2022年7月披露被调查时,记得赣锋锂业的李良彬董事长是这样回应的:赣锋锂业持有江特电机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一个多月,至于具体购买了多少股数,他并不清楚,需要问董秘。
目前来看,上述回应,似乎有不准确的地方。如证监部门的调查,赣锋锂业是2020年6月23日-7月2日期间买入当时*ST江特的股票,然后当年7月8-9日全部卖出,持有时间确实很短,一个多月都不到,而不是一个多月。同时,江特电机(即当时的*ST江特)2020年7月左右的股价也就1、2元钱/股。
江特电机的股价在2020年中时,处于历史低位,最低到了1.25元/股左右,总市值20亿元出头。
赣锋锂业买入这么一点金额,确实谈不上赚什么大钱。既然如此,为啥要这样做?这是第一个问号。
第二个问号,为什么持有时间这么短?是刚开始详细谈判就确定了实际不想做这起并购?所以总量上不会大量买入,同时既然不搞了,那就全卖掉吧?是这样吗?我们不得而知。
有媒体在赣锋锂业2022年7月发布公告后,致电江特电机证券部,工作人员称对赣锋锂业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不知情,是赣锋锂业自己的行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有趣的是,市场上有传说赣锋被立案与江特2021年12月的立案有关系,江特电机在互动平台表示:
1)公司去年12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赣锋锂业无任何关联关系;2)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赣锋锂业本次被立案的相关信息;3)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的现场调查工作已完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建设和“探转采”等工作造成影响。
这个回复几乎是完全撇清关系,且对自己未来很有信心,毫无影响。
值得注意,赣锋锂业2020年的公告披露中,确实没说过自己买江特电机的事——如果这样说,这是不是有那么点儿问题,毕竟被调查后其董事长又说买过。是因为买进卖出时间很短所以不说?
2021年以来,赣锋锂业披露过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马应龙、三安光电、大北农三家公司。现在知道,正是因为没有及时披露,并获得了投资回报,所以被立案调查,进而被处罚。
到底为什么?这是个问号:真的疏忽了还是有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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