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气球也有罪 李卓人被加监2周(图)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因放飞一个白色气球,而被裁定两罪成立,罚款3,500元及加监2周。(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看中国2022年4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被指在2021年元旦民阵汽车巡游期间和社民连成员曾健成放飞一个白色气球,下方挂有“释放政治犯”的直幡。早前李卓人被控在“受管制空域放飞气球”及“阻差办公”两罪,28日被裁定两罪成立,罚款3,500元及判监3周,其中1周与现有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总加监刑期为2周。

据《独媒》报导,裁判官叶启亮指,去年元旦民阵汽车巡游期间高级督察钟廷森曾向李卓人发出数次口头警告未果,最后李卓人连同曾健成功放飞气球,但二人在无合法许可下而放气球,故裁定罪成,判罚款3,500元。

就“阻差办公”罪,裁判官指,成功放飞气球后李卓人阻止钟廷森捉回气球,钟最终只能扯下直幡的一部份,认为李卓人“有意及鲁莽”,故裁定此罪亦成立,判监3星期,其中2星期与现有刑期分期执行。

案情指,李卓人与曾健成被控于2021年1月1日下午4时27分,在香港金钟立法会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飞一个超过2米的气球,而没有得到行政长官的许可。李另被控于同日同地,阻碍高级督察钟廷森依法执行职务。曾健成早前认罪,已被判罚2,500元。

李卓人因在反送中期间参与8.18、8.31及10.1集会,被裁定“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现正服刑中,律师表示他最快于本年9月服刑完毕,不过因李卓人另有支联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身,须继续羁押。

去年5月,李卓人在递交给法庭的求情信中形容:爱国是一场沉重的苦恋。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除了投身工人和民主运动外,亦参与争取中国人权的运动,因为他始终相信中国的希望在于民主改革。

他说,六四事件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当年他于1989年5月30日带着支联会收到的部份捐款,去到天安门广场探访示威人士。6月4日当晚,他在天安门广场得知军队要清场,因此离开。他说,整晚在酒店听到的都是枪声,凌晨看见坦克车进驻天安门广场,三轮车不停地运送尸体和伤者经过酒店外的长安大街。

6月5日,他被拘留,经历了人生最惧怕的三天,幸得港人发起营救行动,在8日得以返港。他感触地说,自己从中国民主希望的高峰,跌到绝望的谷底,很多港人也身同感受,但大家没有放弃,继续为中国民主自由挣扎前行。

李卓人争取中国民主改革逾40年,他形容,“这是我的苦恋,爱国是那么沉重”;并指中国政府不断鼓吹“爱国者治港”,但谁是真正爱国者?如果爱国就是爱党,只要跟着中共走,放弃自己的良心,那就轻松很多,但他选择活在真相中。他说,“我的爱国是爱人民,国家的功能在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严,而不是控制人民的思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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