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23条回魂 邱腾华:现时立法环境完备(图)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明言会重推有“网络23条”之称的《版权修订条例》。(图片来源:香港政府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1年9月10日讯】被称为“网络23条”的《版权修订条例》曾于2011年和2014年被港府推出,不过未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简称“商经局”)局长邱腾华接受访问时明言会重推《版权修订条例》。他说,因应国家十四五规划,香港要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加上今年香港选举制度被修改后,认为现时立法环境完备,政府应把握机会。

早在2011年,港府就已经将《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将网民“恶搞”等属二次创作的作品均列入侵权范围。事件引起网民争议,认为是剥夺市民的言论及创作自由,严重违反《基本法》。相关民调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网友不支持草案。

《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原定于2012年5月的立法会上恢复二读。由于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提出1,700多项修订,秘书处需时数星期处理,无法按原订时间表提交立法会,令修例暂时搁置。

之后政府推出《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虽然有“减辣”,把戏仿、讽刺、滑稽、模仿、评论时事等纳入豁免范围,但翻唱歌曲、改词二次创作仍不获豁免,继续遭到社会反对。

当时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拉布”三个月,经历多次流会。在2016年4月立法会休会前,草案仍未能完成审议,当局宣布“作罢”,应届政府不会再向立法会,提交任何有关版权条例的提议。

当年有网民团体不满当局处理草案的手法,完全不接受议员及民间团体提出的修订。也网民认为,不应该将版权无限放大,到威胁言论自由的地步。时任泛民会议召集人何秀兰表示,草案作罢并非最好结局,亦非最坏结局,认为最好的结果是通过民主派议员提出的修订,令草案与时并进之余,保障港人资讯流通自由和创作自由。

她还指,如果大家用改图去表达不满,出啖气,都可能构成刑事罪行,那么民主派议员有责任保障市民的公民权利,不会帮政府通过恶法。

时隔5年,“网络23条”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尤其在民主派议员被“离开”后,立法会再无反对声音。

商经局局长邱腾华接受有线新闻专访时表示,是时候重提修例。他说,本港知识产权保障落后,而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要求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目前香港的知识产权“未能够跟上国家给我们的任务”,又指版权条例落后10年,若欠奉完善法例,则影响公众信心,因此要将《版权修订条例》再度提上议程,咨讯业界,并及早作出修订。

不过邱坦言,目前没有咨询的时间表,又指香港选举制度被修改后,为修例创造了立法环境,认为政府应把握机会,相信新当选议员会认真审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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