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辅警老父喊冤后舅舅深夜发声“求助”(图)


许艳遭官方重判13年的案件引发民间抱不平。近日在许艳父亲喊冤疑似遭“和谐”后,其家属深夜再发声明呼吁外界给予关注。示意图。(图片来源:Feng Li/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3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近日关于“江苏90后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当关系”的消息引爆舆论。最新消息指,女辅警许艳家属深夜发声称,法院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进行辩护。

3月17日晚间,遭官方重判13年的许艳家属通过网络发声,“我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这几天,我外甥女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因为许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讬我在网上向大家表达一下作为家属的心情和诉求。”

许艳舅舅称,目前许艳已经上诉。从网传判决书来看,还存在很多疑点,因此许艳方面委讬了两位律师,为其二审进行辩护。但是整个过程并不顺利。许艳舅舅续说,3月15日许家聘请的两名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许艳时被告知,连云港中院已指派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拒绝被告人家属委讬律师的会见请求,并称这是许艳本人意愿。 “但是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他们)也拒绝我们核实”。

许艳舅舅进一步表示,“在此我们家属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个简单的逻辑:一审我们家属花钱委讬了律师,并且一审审判结果我外甥女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诉,怎么到了二审,就不让我们家属委讬律师了,反而心甘情愿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呢?这样的逻辑大概三岁小孩也能想通吧。”许艳舅舅说,作为许艳家属,他们希望能让他们家属委派的律师介入,为许艳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让该案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另外,该案是否真的属于“敲诈勒索罪”,许艳家属至今表示不合理,因为案件许多细节都未披露,例如许艳如何勒索公职人员以及判刑的标准统统也没提及。家属亦从未收到判决书,只是近日从网上才得知判决全文。

许艳舅舅也提到,“我外甥女一审被认定的犯罪事实当中,时间最早的是2014年,那时候她还不到20岁,而那些公职人员,都是40、50岁的(人),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年龄、阅历、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都不平等,他们是否对我外甥女存在胁迫、威胁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

因此,许艳家属重申,“正如她(许艳)爸爸前两天说的,犯错误的是这些公职人员,不能把屎盆子扣她一个人头上。许某没有从这些人口袋里掏钱、抢钱,就这样判了13年,还要罚500万元,这个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给许某、给我们家属一个公正的判决。”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彭逸轩表示,若如家属所说,连云港中院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是补充性的法律手段,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普遍性的。这种辩护制度优先考虑被告人及家属的意愿,是国家对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的帮助,不能如此随意使用。

针对此事,负责许艳案件的法官尚未进行回应。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江苏原女辅警许某(1994年生),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逮捕。 2020年12月,灌南县法院做出判决,判处许某“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13年,同时加罚她500万元人民币,并追缴其违法所得的300多万元。

许某一案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后,官方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撤回。

灌云县及灌南县官方3月12日先后做出回应,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许某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阶段,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相关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但随后,许艳父亲接受“红星新闻”媒体采访时喊冤说,她女儿并非敲诈,是那些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其女。奇怪的是,红星新闻在刊出报导后,又将此文下架,原因不明。

据悉,许艳案件中涉案9名男子中3人为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1人为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另有4人分别为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灌云县某小学校长、灌云县某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灌云县某乡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仅有1人非公职人员。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