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权贵为了自己那点脏事将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一次次的开创司法之先河。(示意图/非本文人物/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21年2月17日讯】最近看到武汉除夕之夜菊花卖脱销;写挽联的比写春联的生意好得多的消息,难掩去年武汉真实死亡人数的惨状。在中共统治的和谐社会人们永远只能靠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去揣摩事实本身。今天我们就从另一个角度“官方文件”透露的信息中来窥探从小学到大学的性侵事件的普及程度。
首先来看幼小阶段。
2020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文件中规定“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对新招录的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仍予以录用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咋一看起来,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这三个国家最高权利机关要加大力度杜绝校园性侵案了,真是大快人心。但是孩子们是不是从此就避免被骚扰了呢?仔细一看原来司法部门往小了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往大了说就是甩锅了。
因为“性侵”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通过司法部门进行惩处。现在把这种事件派给教育部了,明显弱化了犯罪的性质。而且文件中并未提及一旦性侵发生,如何处置监督失利的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只说追究责任,这又是个含糊用语。而且我们都清楚,能去学校当老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十有八九和教育局的领导有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把处置权交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了,以后都是关起门来自家事自家办了,真有性侵发生可能两瓶酒一条烟就搞定了。这不是更增强了色狼犯罪的信心了吗!
#女性情感#【别再让无知和沉默纵容校园性侵害】近年来,教师猥亵性侵害未成年学生的案件时有发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蒙上了阴影,令师德蒙羞。再过月余,便#校园性侵# http://t.co/86SKsoYDMj pic.twitter.com/AF6dZPfuMh
— shaoqun (@shaoqun) April 21, 2014
为什么司法部门把校园性侵责任甩给教育行政部门了呢?大多是因为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了。公安部在2020年组织的“公安部等就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答问”中亲自承认的“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万余起”。而在“儿童性侵案的困境”一文中指出“被媒体广泛引用的儿童性侵隐案率为1:7,即每1起曝光的性侵案背后至少还有7起未得到曝光的案件。”
一种现象一普遍就渐渐演变成一种服务了,司法部门弱化犯罪性质是不是迎合有特殊癖好的领导们?从文件本身来看只是把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列入查询范围。并未提及作案率极高的校长阶层。把锅甩给教育部门就像只在教育口产生色狼似的。看看红黄蓝幼儿园发生的那些令人发指的事吧。那还是在几年前曝光的。现在中共社会被一片畅喝,一片和谐。究竟这冰山一角中的冰山有多大,谁又会知道!
【大陆性侵案频发 辽宁一小学校长性侵多名小学生】大陆校园性侵案持续不断,日前,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一小学被曝发生多名小学生遭性侵事件,涉案嫌疑人、涉事小学校长王某军目前已被刑拘。https://t.co/VRSNkSkG2s pic.twitter.com/CFpg4yPKRy
— 希望之聲 - 中國時局 (@SoundOfHope_SOH) July 3, 2019
从司法判决上来看性侵儿童案有一半是按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的。刑期多分布在一年以下。而且受害儿童在争取民事赔偿中面临重重困难,几乎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赔偿额最高的一例仅五万元,还是以“调解”之名。也就是说搞得满城风雨,隐私暴露了还得不到什么,只能窝一肚子火。赔的那点钱还不如和色狼私了得到的多。所以在多起性侵案件中因钱财的“消弭”而潜入水下。
说完了中小学我们在来看看大学校园。
近年来研究生因与导师关系处理不好而自杀的事件频频发生,因此2020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说是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大家都明白如果是个别导师谁有这么大范儿让教育部都给他下文件,能惊动教育部了能是凤毛麟角吗?一定是遍地开花。
南京邮电大学通报“研究生自杀”事件 导师被解聘(图) https://t.co/5HS0Zftfjw pic.twitter.com/GIY7XsqYHt
— 钧天 (@bsdscn) January 13, 2020
《准则》中提到“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看看内容就知道研究生导师这种绝对的社会高知阶层都做了哪些猥琐的事情了吧。男研究生基本就是被研究生导师抓壮丁,不但生活中这些粗话都得包揽还得帮导师写著作,而且要冠以导师的名字发表。我们头脑中出现的研究生形象会干这些生活中的琐事吗?他如果会干就考不上研究生了吧。那女研究生顾名思义就得贡献身体了呗。否则这二者都得被拖延毕业时间啊。
而最近的原北大副校长劝慰朋友不要把女儿送到北大当博士生的文章在网络热传。这位副校长说:“我不是不想帮你的忙,你如果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你这样年纪的老头玩弄,就不要让她在国内读博士,送到国外去吧。”他表示据他们北大教授圈内的统计,全国高校中高达70%以上的女博士被博导诱奸,如果想带上博士帽就必须过这一关。
(1/2) ZT @雷人法师:北大副校长:不想女儿被诱奸就别在国内读博。他从周围教授那里得到的消息,目前中国的博导,除了所有的著作都是男研究人生们效劳完成的,基本上都会在适当的时候找一两个女博士生,她们想最后戴上博士帽,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献给博导们。他说,据他统计,七成以上...
— juanerqiu (@juanerqiu) June 9, 2010
说到这里不禁慨叹:一个孩子从小到大,从买学区房开始掏空父母的6个钱包,又补习又上特长班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孩子和家长都是备受折磨。真能学出来的考上了研究生,以为真是冲出了埃及来到了这片迦南美地。殊不知是进了淫窝。如果不就范就拿不到学位,而且之前付出的都前功尽弃。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这种逼良为娼的事情只发生在妓院。可如今在最高学府屹然几乎成为一种标配。
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强奸叫买春,带套不算强奸,强奸幼女算嫖宿……中共权贵为了自己那点脏事将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一次次的开创司法之先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东窗事发呢?从文革开始就沿用的口袋战术,谁又能保证自己是永远的赢家呢?在绞肉机的体制下,不但要把官职搅碎还要把财产搅碎;不但把肉体搅碎还要把灵魂搅碎……对内没有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外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身在其中的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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