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扳倒济宁副市长的舆论监督者 遭判5年(图)


“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李新德因涉“非法经营罪”,遭判处5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

【看中国2021年1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2021年1月7日,江苏省邳州市法院对“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李新德以“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其子李超则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维权网报导,生于1960年的李新德,从80年代开始从事业余新闻工作,至90年代末开始从事专业新闻工作。他于2003年10月1日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并于2004年6月10日发布《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甯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46天之后,李信遭到逮捕,最终被判无期徒刑,至于李新德因此成为新闻界的著名人物,并获赞“中国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许多媒体也因此而纷纷报导李新德运用网络反腐维权等事迹。

然而,李新德却于2019年10月25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而遭到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于同年的11月26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的12月5日经由邳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邳州市看守所内。

2021年1月7日,邳州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李新德判处5年有期徒刑,李新德之子李超则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服刑时间直至2024年10月9日。

针对遭控“非法经营罪”,李新德强调,自己的行为构不成此罪。

李新德的辩护律师也为他进行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也强调,被告人李新德针对资讯进行了核实;并没有证据能证实李新德明知是虚假资讯仍继续发布,李新德不存在故意扭曲事实的行为。

辩护律师还表示,不能因为被告人李新德给涉事单位三天的回复时间比较短,而就认定他发布的资讯属虚假,被告人李新德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然而,李超却做了“认罪认罚”,据悉,这其实是迫不得已的做法。李新德的妻子、李超的母亲于2020年10月28日病逝,李新德当时并不知道妻子病逝的事情,但有人去劝李超“认罪认罚”,否则不给取保候审,不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

一审宣判后,李新德不服,目前正欲上诉。

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及咨询的人权律师刘晓原透过微信号“法史天地”发布题为“曾扳倒下跪副市长的‘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一文,并强调,安徽省人李新德,居住在河北省,但因“舆论监督”涉及江苏省邳州市的公权机关,遭到跨省抓捕至异地。至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在司法现实中是极少见的。由此可知,办案机关不是将这起案子当作一般的非法经营案来侦办。

刘晓原表示,从李新德于1998年写文章从事民间舆论监督的时间算起,直至2019年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遭抓捕,期间长达21年;从2003年10月1日开通其个人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的时间算起,直至2019年10月25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遭抓捕,时间也长达16年。李新德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使用手中笔,以网站为阵地,仗义执言,进行舆论监督。不过,刘晓原也强调,在当今社会,为遭受不公的民众发声,以舆论监督公权机关,是非常危险的。并表示,先不说民间网站的独立记者,就连国办媒体的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一不注意也会遭抓,已经很多这类案例了。

刘晓原还在文章中附上2005年《廉政了望》杂志对李新德的报导。

李新德的微博帐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于2019年7月25日发文表示,“被我曝光的原安徽枞阳县县委书记、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恕东开庭审理录影,他不但承认了我曝光的事实部分,还招供了其它犯罪事实;记得当初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曝光后的情况,他用‘沸沸扬扬’四个字做了诠释,后来又暗地安排警方到北京抓我,人还没有上火车,就让我知道了;当初被我曝光后恼羞成怒,曾经红极一时的汪恕东终于站到被告席上。”接着同年7月28日发布题为“涉黑势力侵占温岭市二酒店台州市一警官疑似保护伞”;同年7月29日,针对“汪恕东案”表示,“被我曝光后他仍然能逍遥官场多年,中国反腐任重道远”;同年8月16日发文表示,“漳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责成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于2019年自行拆除该危险涵洞,但是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置若罔闻非但不拆除,还在继续强行使用。”

截至发稿时间,微博上仅有一中国网友发文提及李新德及其子李超7日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表示,他是据公众号法史天地的推文知道此消息的,“微博上没看到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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