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将罗文山收受中共官员许智明的政治献金,二审改判2年。(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1年1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退役陆军中将罗文山涉收受中共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居民许智明的政治献金,一审判刑2年半,经过上诉,今天二审改判2年,得易科罚金72万元,并将追缴没收犯罪所得共计约839万元。
中央社报导,台湾团结联盟在罗文山案一审宣判后,即以罗文山涉收受许智明的政治献金来资助总统大选为由,前往台北地检署控告前总统马英九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北检今日表示,案件已在日前签结。
毕业于陆军军官学校第28期装甲兵科的罗文山,过去曾担任陆军官校教育长、装甲兵学校校长兼任指挥官、国防部常务次长、联勤副总司令,退伍之后转任欣隆瓦斯公司董事长,并且担任国民党任务型国大代表与两任国民党中常委等职务。罗文山在案发期间,正任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
判决表示,民国97年、99年及101年间,罗文山收受香港居民许智明等人总共4笔捐献给黄埔四海同心会的政治献金,合计金额约1000万元。罗文山在100年3月期间将其中的新台币100万元转入自己名下定存,后续分别转存、转汇到自己与妻子名下,并于102年9月间汇回至同心会帐户中。
根据判决书显示,许智明曾汇款给罗文山3次,他除担任过中共全国政协委员之外,还曾担任香港凯富能源集团及中联石油化工国际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嘉浩集团及联力集团的主席、马达加斯加名誉领事。
在接受审理期间,罗文山表示,许智明指定汇款要运用在以黄埔四海同心会的名义,以及在报纸上登载支持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的广告,并支付许智明率团赴台前往总统府会见时任总统马英九、拜访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等费用上,因此不属于政治献金。
罗文山又表示,许智明身为黄埔四海同心会的永久会员,并担任黄埔四海同心会的指导委员,因此许智明等人是以会员的身分来捐款,是属“特别会费”,并非政治献金。不过,针对罗文山的说法,一审法院并不采信。
一审法院认为,就罗文山的学历、丰富政治、社会经验来看,深知政治团体是不得收受香港居民捐献的政治献金,以免造成国安疑虑,但他却多次违规,加上许智明还是中共全国政协委员,罗文山收受金额后,也未缴交监察院办理缴库,并侵占部分款项。
罗文山在一审时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2年,并须追缴没收其犯罪所得的1万3110元,以及黄埔四海同心会犯罪所得的838万5000元。
此案经过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罗文山在开庭期间仍否认犯罪,但针对相关金流及知道许智明身为香港居民等情事并未争执。
二审认定,此款项性质属于香港居民捐赠的政治献金,而罗文山将业务上所持有的款项挪为己用、予以侵占,则分别违反政治献金法、业务侵占罪,应该分论并罚。
二审考量,已逾85岁的罗文山,罹患心脏疾病,没有前科,将一生贡献军旅等情形,而且现行实务针对违反政治献金法的量刑多为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原审量刑过重,至于在业务侵占上,原审未审酌罗文山先前已返还100万元给黄埔四海同心会,故量刑也过重。
二审今日宣判,罗文山改判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72万元,并追缴没收黄埔四海同心会犯罪所得的838万5000元,以及罗文山犯罪所得的1万3110元。此案可上诉。
自由时报于2019年12月7日报导,许智明担任中国第9至12任政协委员,时间自1998年3月起,至2018年3月。
四海同心会官网显示,罗文山于2008年12月23日带领时任第11政协委员的许智明等逾百人团体进入总统府,与时任总统的马英九会面,并一一合照。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曾质疑,许智明具有政协身分,依照规定必须经由跨部会召开联审会同意是否来台,当时的马英九政府究竟有没有经过此一程序,还是由马英九自己公然带头违法?
针对罗文山收政治献金,马英九办公室曾于2019年12月6日回应,马英九两次竞选总统所收受的政治献金,皆已据实向监察院申报,属于政府公开资讯,任何人如有质疑,均能上网查询。
马办表示,马英九在总统任内的接见都有纪录可供查询,没有不可告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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