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释被拒 拘押至明年四月再讯(图)


香港警方落案起诉黎智英及两名公司高层周达权及黄伟强,周、黄获准保释,黎智英保释被拒,拘押至明年4月再讯。图为今年8月,黎智英获准保释离开旺角警署。(图片来源:李明/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2月3日讯】昨日,香港警方落案起诉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公司的两名高层周达权及黄伟强,指控三人涉欺诈科技园公司,案件今日(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指定审理国安法案件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案件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至2020年4月16日再讯,并反对三人保释。周达权及黄伟强获准保释,黎智英保释被拒,拘押候审。

据《苹果日报》报导,三人昨日被通宵扣查,今早由警车运送至法院。黎智英由资深大状邓乐勤(Peter Duncan)代表,而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和行政总监黄伟强则分别由资深大状许绍鼎和资深大状潘熙代表。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及成员李永达和林卓廷等多位民主派人士到庭支持。

案件主控官是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案件主管是国家安全处高级督察冯俊宜。

黎智英三人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们未有按租契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还向科技园公司隐瞒有关用途,令该公司蒙受不利,可能使苹果印刷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利。

据控方的控罪书中文版表示,三人“在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曾经没有在香港工业邨公司(现为科技园公司)和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所容许下而使用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或该处所的部份;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在该租契所容许下而使用或曾经使用该处所或该处所部份;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有不作为或一连串的不作为,即就执行科技园公司在该租契下的权利未有采取行动,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三人暂时毋须答辩,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听取控罪后,三人分别回应“明白”。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

在控方反对保释下,三人提出保释申请。黎智英提出以50万元现金和30万元人事担保保释外出,周、黄二人分别申请以20万及10万元保释外出,提出可以到警署报到并交出旅游证件。

裁判官批准周、黄二人保释,周达权以现金20万元及妻子20万人事担保;黄伟强以10万元保释。两人均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证件,居住在报称地址、到警署报到等。而黎智英保释申请则被拒,须拘押至明年4月再讯。

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今日亦有到庭听审,他离开法院时指,会就黎智英保释被拒提出上诉,认为黎被控的欺诈罪行较轻微,法院不应不准许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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