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东海冤案” 导致三年大旱(图)


湛湛青天不可欺。(图片来源:Adobe stock)

西汉时期,发生了一桩“东海冤案”,官府冤杀了一位孝妇。此后,东海郡大旱三年。直到官府平反了冤案,旱情才得以缓解。

在这起案子的背后,有一位公正廉洁的小官,曾竭力为孝妇伸冤,他就是宰相于定国的父亲于公。于公精通律法,曾经担任县里狱吏和司法官。

于公断案公正,无论大小案件,他都仔细审查后才判决。凡是经他判决的案子,犯人都心服口服,不曾怨恨他。百姓感念他执法公平,在郡中为他立了庙。

在于公的仕途生涯中,经历的东海孝妇冤案,是最令后人印象深刻的。

东海郡有一名孝妇,年轻时守寡,膝下也没有子嗣,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孝养婆婆。婆婆见她还很年轻,就劝她改嫁,孝妇始终不肯。

婆婆常对邻人说:“我这个媳妇向来孝顺,侍奉我一直很勤恳。我怜悯她年轻丧子,又守节守寡。我现在年纪大了,长久下去会拖累她,该怎么办才好?”不久之后,这名婆婆就自缢身亡了。

婆婆的女儿将孝妇告到官府,说孝妇杀了她的母亲。官府派衙役拘捕孝妇。孝妇苦苦辩解,说自己没有杀害婆婆,但在县衙的逼供下,最终孝妇被屈打成招。

地方官定案后,将案子报呈上级官府。当时,于公担任郡决曹主管司法,他阅览案宗后,认为妇人能奉养婆婆十多年,并且以孝心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杀害婆婆的。

于公为太守讲解此案,不料太守听不进去。于公和太守激烈争论,为孝妇百般申诉,也没能救下孝妇。于公因此抱着案宗在家里哀痛大哭,他知道这是一桩冤案,但眼看着好人被杀,自己却无能为力,为此伤痛不已,接着就辞去了官职。

孝妇冤死后,东海郡大旱三年,谷物歉收。新任太守到任后,请人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说:“孝妇不该被判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冤杀了她。灾祸的原因就在于此吧?”

新任太守查阅孝妇一案卷宗后,决定为孝妇平冤。他派人主持祭祀,亲自前往孝妇坟前,杀牛祭奠,并为其立碑,表彰她的孝行。祭祀刚结束,上天降下倾盆大雨,当年五谷丰收。孝妇冤案获得平反,旱情也随之解除,郡中百姓更加敬重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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