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遭裁违人权法 林卓廷:一巴掴最高层(图)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已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民主党人权政策发言人林卓廷形容高院的判决是迟来的公义,犹如“一巴掴向警队最高层”,认为警方应立刻纠正错误,恢复展示编号。资料照。(图片来源:看中国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0年11月20日讯】香港高等法院昨日颁下判辞,裁定不展示香港警员编号的做法已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下称人权法)。而监警会主席梁定邦接受传媒访问时,却辩称不认为警方是蓄意违法。民主党人权政策发言人林卓廷形容高院的判决是迟来的公义,犹如“一巴掴向警队最高层”,认为警方应立刻纠正错误,恢复展示编号。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也表示,今次判决有积极及正面的意义,可拨乱反正,并于警权及人权两方面作出平衡。

林卓廷促从速恢复展示警员编号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19日林卓廷做出上述表示,并批评警队最高层容许前线警员不展示编号,显示警队内部存在着系统性纵容警暴,镇压香港人。他还认为警方应立刻纠正错误,恢复展示编号,“如果行得正企得正,唔需要怕市民知道警员编号,冇需要怕市民监察”。

林卓廷又指出,前线警员的行动呼号既繁复也不显眼,在警员暴力镇压市民的混乱状况之下,巿民要辨识行动呼号根本是极度困难,加上警队最高层放任警员蒙面执勤务,纵使有市民遭受警暴时要记得相关警员的行动呼号,最后亦无法认出涉事警员,结果让被指控的警员就有很强的理由开脱罪行,“等同冇王管”。

民权观察:大规模不合法行为 下达命令的警官、管理层及前线警须负责

民权观察的成员王浩贤也指出,警员在过去反送中示威期间匿名执法,容易造成滥权,其中因为掩饰了身份,难以被追究,而法庭作出了的裁决十分清晰,认为警方必须承担责任,包含下达此命令的警官、默许此做法的管理层,以至前线警员都要负责,促请警方向公众交代,有什么惩处、跟进机制,以展示问责精神。他更形容“系大规模不合法行为,要交代点跟进”。

王浩贤指监警会也要就事件作出跟进,“当时点解作出决定?做咗啲不合法事时,点体现问责精神?如何处分?要清楚向公众交代,而就住匿名执法所引伸侵犯人权嘅行为或事件,政府和警方有责任作出跟进”。他认为应按照警队机制以及法律程序作出调查,作出处分、检控与向当事人赔偿。

就投诉课及监警会没能有效处理警方投诉的问题,王浩贤续称,联合国辖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跟禁止酷刑委员会之前已重复提出相同关注,希望政府及警队能够充份作出改革监警制度与处理投诉机制。

国际特赦组织:港府必须立即检讨现行政策和守则

该组织香港分会项目经理林祖明表示,高院的裁决属迈向真相和公义的一小步,并促当局须尽快回应裁决,立即检讨现行政策和守则,以确保执法人员使用武力的标准符合包含《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等国际法和标准。

林祖明又指,有关裁决同时指出目前监警制度不足,所以港府应就警方去年处理示威活动当中,使用过度武力的事件进行独立调查,追究责任和彰显公义,缓解社会矛盾,以重建公众信任。

张达明冀裁决可拨乱反正 梁家杰促警方立即纠正

张达明说,香港受人权公约的人权保障,故警方不应该滥权及滥用暴力,相信警方不会有质疑,故应该有足够和合理的机制、配套,让有关保障能落实,这也是这次裁决的基础,包括符合裁决引述了欧洲人权法庭的相关案例。

张达明还表示,过往在任期间,也跟其他委员讨论过,认为监警会的现行机制不完善、不理想,当时曾建议要增加该会法定权力,包括有调查权,与今次裁决的看法符合。若监警会具有足够及独立的调查机制,有助于相关检控跟进。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称,欣然赞同法官的看法,指有关观点,他在立法局跟立法会已表达30年了,甚至每年在预算案削减投诉警察课开支之辩论中提出;他又表示,现在一切由行政主导跟全面管治的政治高压下,“最担心系人大常委又做决定,或者释法令任何人权也得不到保障!”

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亦表示,严格来说,即日起便要取消相关安排,令公众能清晰辨识执勤警员的身份,否则便违反法庭的判决。政府应尽快设立相关制度与系统,调查警方过去有否滥权、受害人曾否受到不适当对待。

大律师陆伟雄提醒,现时没到最终结果,公众仍要拭目以待。若警方或者律政司不服裁决及提出上诉,便要交由上诉法院或者终审法院处理,期间或要暂停现有做法,但是也不代表会在行动中展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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