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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称遭警打伤眼再插赃 眼腔证留伤口(图)

 2020-11-13 21: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图为2019年9月21日,香港民众在旺角警署外的太子站设坛,要求追查反送中8.31事件真相。(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图为2019年9月21日,香港民众在旺角警署外的太子站设坛,要求追查反送中8.31事件真相。(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1月13日讯】反送中运动期间,香港理工大学一名男学生去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遭港警制服拘捕,被指背包内藏打火机燃料、一个塞了布条的玻璃瓶及一把鎚子。被告在法庭自辩时,透露有警员在警署内用棍打他的左眼,又将物件塞进他的背包,更要求他全裸验伤。医疗报告证实被告眼腔里有一厘米长的伤口。

《苹果日报》报导,22岁理大学生吴俊伟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他被指去年9月2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太子道西交界犯案,遭还柙5个多月后,早前才获法庭批准保释候审。

案件11月1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被告早前供称,有警员在警署走廊用警棍打他的左眼,令他顿时双眼一黑,无法清楚视物。当时感觉到有人将一些物品放进其背包。辩方呈堂的医疗报告显示,他左眼窝有软组织肿胀,眼腔内有一厘米长的伤口。

被告续供称,当一名警员搜查其背包时,另一警员刻意阻挡其视线,他看不清被检取的物品;之后他应警员要求解锁电话时,怀疑两警偷看他输入密码。他其后被带入房间验伤及拍摄伤势,期间被要求脱下全身衣物和内裤,他一度拒绝,但警员坚持要他全裸。

被告又曾要求在律师陪同下才录口供,遭警员拒绝。他在过程中没有签署任何通知书或声明,他怀疑事后有警员冒签其签名。其后,大律师温家荣到场,被告向他投诉眼睛受袭,温为他撰写声明,并要求警方立即将他送院。

被告在控方盘问下承认其书面投诉内没提及部份遭警员袭击的细节,指他当时眼部伤势已十分严重,要立即送院,无法详述遇袭过程。但当控方指他可能是被捕时遭警员从后扑跌而弄伤左眼,被告不同意。控方又质疑他对警方插赃嫁祸的指控是“夸大其词”,被告同样否认。

大律师温家荣以辩方证人身份作供,指当晚约11时到达警署外要求见被告,被挡约半小时后才成功进入探访,当时被告左眼严重受伤肿起。他遂笔录被告讲述遭警员用警棍施袭的经过,并为被告伤势拍照,以及向警方作出正式书面投诉。

温接受控方盘问时承认,投诉信没有提及被告遭警员叉颈及拗手等,表示可能是来不及写,他当时担心被告眼部伤势恶化,故此希望尽快记录所需资料,以便提出将被告送院。

案件将于明年1月2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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