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帝秦始皇】之二十一:铭功会稽岭 骋望琅琊台(图)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绘图:Winnie Wang/看中国)
胡亥求见
上一集我们讲到,占卜官说皇帝出巡可避凶趋吉。秦始皇着手准备出巡。小皇子胡亥来求见父皇。
这个胡亥是始皇最小的儿子,据说是一位胡姬所生。生下他不久就去世了。秦始皇对这个小儿子格外怜爱。常常会把他带在身边,还特意把自己身边的宠臣赵高派给胡亥做老师。那胡亥本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一点没有心机,每天里只是想着玩乐。心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当皇上。尤其是每日里看到父皇如此的辛苦,更不想做那个皇帝了。说起他的顽皮,还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秦始皇大宴群臣。那些大臣进殿前把鞋子都脱了放在殿门外。这胡亥竟然把大臣们的鞋子挑着那好的抢眼的都踩上一脚。其他皇子是打死也不会这么干的。由此可见他的顽劣天性之一斑。说起来这个胡亥此时也已经二十岁了,按理说也不算小孩了。可是他就是顽童性情不改,一味的只是贪玩。
当下胡亥进来,与父皇见礼已毕,就跑上来猴在秦始皇身上,撒娇问道:“父皇又要出巡,儿臣想跟父皇一起去,也见识见识异地风光。请父皇恩准。”说着还摇晃着父皇的胳膊。始皇看着他,心里想,嗯,带他去也好,随行中也可看看他的脾性,如果可能,加以培养,说不定可以立为太子,将来继承皇位,也未可知。
于是答应了胡亥。胡亥高兴的不得了,谢了父皇,连蹦带跳的跑出去,作准备去了。
赵高矫诏
西元前210年10月(也就是秦王朝的元月),秦始皇开始了他的第五次巡游。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巡游。往西巡游到平原津时,始皇就病倒了,病情一天比一天沉重,到了转年七月丙寅日(应该是秦朝的10月)。始皇驾崩在沙丘平台(今河北省平乡县东北)。根据史书记载,当时秦始皇觉得自己不行了,在病危之际,他写下了遗诏,要赵高派人送给在北部戍边的扶苏,正式决定了要立扶苏为继承人。可能秦始皇也观察到,胡亥不是那个当皇帝的料。秦始皇帝的遗诏是这样写的:“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秦始皇在这封诏书里要长子扶苏把兵权交给蒙恬,赶往咸阳主持自己的丧葬典礼。但是,诏书写完还没有来得及封给使者,秦始皇就撒手人寰。这封诏书和秦始皇的玉玺都握在了赵高手里。赵高,当时既是中车府令,又是行符玺事。“中车府令”是皇帝专用车队的队长,专管皇帝的车马,这是极受信任的官员才能担任的官职。官名上加“中”字,意味着他可以出入皇宫。“行符玺事”,“符”是皇帝调兵的符节,“玺”是皇帝诏书上加盖的玉玺,“行符玺事”是专管皇帝调兵符节与玉玺的官。这个职位也是由皇帝最信任的人担任。不用多说,一听就知道这两个职位是多么重要,赵高一个人兼任了这两个重要的职务,说明秦始皇对赵高是非常宠信的。
可是就是这个赵高,用利害挟持李斯,把秦始皇去世的消息封锁起来。又说服了胡亥,造了假诏书,命扶苏自尽,也害死了大将蒙恬。胡亥继位,成了秦二世。后来最终导致秦国灭亡,印证了“灭秦者胡”这个谶语。此是后话。
前此二千数百年之结局
后此二千数百年之起点
秦始皇,史称千古一帝。短短的一生中,秦始皇顺天时、得地利、以风卷残云之势一统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时代,立下了千秋伟绩。没有他统一文字,我们中华的文化承传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他统一钱币,度量衡,那就说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这个统一,比欧洲货币统一为欧元,早了两千多年;秦始皇奠定的废分封,置郡县,被之后的朝代沿袭,直到现在还在使用;他被后代历代帝王、名人所追崇。后来的汉朝开国之君刘邦,发迹之后,一直自视为秦始皇的继承人。他临死之前,曾经专门发布过一个表明自己对于先烈伟人态度的诏书,这个诏书见于《史记.高祖本纪》,书说: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缗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
说的是:楚隐王陈涉,就是发动大泽乡造反的陈胜;其他魏国的安厘王、齐国的缗王、赵国的悼襄王,都和陈胜一样,分别设置十户的守墓人,给予世世代代的祭祀。魏公子无忌,不是帝王,而是刘邦所景仰的人物,特地为他设置了五户守墓人家。唯独秦始皇,他的待遇高高在各国君王之上,二十户守墓之家的设置,明显地表达了刘邦和汉王朝对于秦王朝和秦始皇格外的敬重,绝无丝毫的不敬和怠慢。
对于千古一帝秦始皇的伟大功绩,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唐朝大诗人李白在诗《古风》中也写道:“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收兵铸金人,函谷正东开。铭功会稽岭,骋望琅琊台。”而民国史学家柳诒征的评价是:“盖嬴政称皇帝之年,实前此二千数百年之结局,亦为后此二千数百年之起点,不可谓非历史一大关键。”
但后来两千年间,许多文人墨客,政客,或出于自己的私心,或误信谎言,对秦始皇多有诽谤误导之词,现在该是我们正视历史,还历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主要参考文献:
李开元《秦谜:秦始皇的秘密》
李开元《秦崩:从秦始皇到刘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