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件昨聆讯 声援市民等囚车场面感人(视频)
囚车驶出,一批市民冲上前去,向车内挥手或高举手机灯,并叫口号以表达对唐英杰的支持。(图片来源:天灯/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0月7日讯】昨日,首宗违反港版国安法案件在港审理。涉案的23岁男子唐英杰是一名电自行车司机,他自7月1日逮捕当日至今一直被还押。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11月16日处理交付至高等法院审讯的程序。期间被告继续还押。
几十名前来声援市民在法庭外等候运送唐英杰的囚车驶出,他们高叫口号“撑手足,撑到底”,“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当囚车缓缓驶出时,在场人士情绪激动,围上前去向车内的唐英杰招手以示支持,并一路跟在囚车两旁和后方高叫口号,期间有人高喊“撑住啊,手足”,“我们会等你的,手足”,“照顾好自己啊,手足”,场面感人。
市民围在囚车两边,希望借此为车内的唐英杰加油打气。(图片来源:天灯/看中国)
已年逾七旬的“守护孩子”成员陈伯,昨日亦有到场支持。(图片来源:天灯/看中国)
案件发生于今年7月1日,当日被告唐英杰驾驶一部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简称“光时”旗)的电自行车,行驶中被指撞伤三名警员。 “光时”旗被当局视为有港独意味,被告被指冲过了警方防线,驶至谢斐道方才刹停,故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唐英杰被捕后一直还押,虽先后申请保释和人身保护令,均被法庭拒绝。
就唐英杰被控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今次控方修订控罪,指唐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0条及21条,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均被认定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法律地位。
就唐英杰被控的“恐怖活动”罪,控方修订控罪指唐违反国安法第24条,即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实现政治主张,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他人的严重暴力行为,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他人安全,令三警员受伤。(三警员编号分别为8260、 2674及 12197)。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严重者可获判处5至10年刑期,而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