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淫作恶者从来为天所不容,因而报应不爽。(图片来源:Adobe Stock)
贪淫者为天所不喜。而为与他人之妻有染而除去其夫之作恶者,更是恶上加恶,为天所不容。以下两个实例便说明了人由于犯了这些恶淫之行而遭到的报应。
既淫人妻又杀其夫 雷电无情报应不爽
在清朝年间,常熟县里有个钱外郎,他发现在其同一个乡里中,有一妇女长得面容姣好,不过家里却非常地贫穷。于是他便开始图谋不良。钱外郎表面上装作好心,经常对那对夫妻嘘寒问暖,还特意借钱给她丈夫,并建议他到近海的临清去做卖布的生意,这样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当那个丈夫经常白天到那儿去做卖布的生意后,钱外郎就不断地在白天去那个妇人那里献慇勤,最后他终于得手而与那个妇人有染。
有一天,她丈夫出门后迳直来到船中,由于正值潮水退落而无法开船,结果只能又折返回家。当他回到家中,他正好看见那个钱外郎与自己的妻子正在一边喝酒,一边做那苟且之事。那个丈夫在看到不堪入目的这一幕后,又惭愧又愤怒,立刻转头又回到了船中。
而钱外郎和那个妇人害怕奸情传扬出去,因而二人经过商议密谋后,钱外郎在夜晚时派遣他家的佣人扮作强盗,前去杀害了这个妇人的丈夫。然而此事被这个乡里中的族人知悉后,便去向当地的官府告发了。结果这对男女被官府抓了起来并被判了死罪。
钱外郎在监狱里花了许多银钱越级买通官吏。结果两人竟然都免罪释放。不过就在这一对男女刚踏出官府大门,忽然间天空雷雨大作,最后钱外郎与这个妇人两人同时被雷电击中而死。
由此可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像这种既与他人之妻勾搭成奸,又去杀害其夫,在人间他纵然能够花大钱而免入牢狱,不过天理昭彰,报应分明。在冤魂的缠绕下,作恶者终究逃不过上天的恶报惩罚。古往今来,与人勾搭成奸而又杀人者,最终必然都逃不脱来自于上天的惨烈报应。
假公济私为淫欲 亡魂缠绕天报应
过去有个叫张宝之人,他在担任成都府知府大人时,曾偶然与其下属的华阳县李尉之妻相遇,发现其美貌无比,便生出了想占其为己有的恶念。当时也正巧李尉因收人赃款之事败露,于是于是在张宝的一力推动下,李尉受到了弹劾并被流放于岭外。结果李尉就在被逐出岭外的路上死去了。
于是张宝便重金贿赂李母,因此将李尉之妻娶了过来,从而遂了他早就有的夺人之妻的恶愿。但是过了不久,娶来的夫人就得了病,并且在梦中见到了李尉的亡魂。于是那个妇人次日便一命呜呼了。
而就在她死后没几天,张宝又在梦中见到了亡妇。亡妇告诉他说:“李尉已向天帝诉冤,早晚会来取你性命,你要深居府内避开他。”于是张宝吓的因此而不敢出门。
有一天的黄昏时分,张宝坐在府堂上,远远地就看到了堂门外边似乎有一个红袖子在向他招手,张宝以为这人就是李尉的妻子,于是张宝急忙下了堂走了出来。令张宝想不到的是它竟然就是李尉的冤魂。那冤魂抓着张宝就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只见张宝被打得口鼻出血即刻而亡。
从这个作恶而遭天报的实例中,可以看到,即使位居高官,只要作恶而又有淫行者,同样是报应不爽。由此可见,人得为他的一切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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