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去年11月反送中期间在屯门指骂并推开两防暴警员,48岁仓务员昨日上庭做供,他形容警员为“如此恐怖的动物冲出来”,下意识必会跑走。图为香港防暴警察。(图片来源:NICOLAS ASFOURI/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9月8日讯】48岁仓务员被指去年11月反送中运动期间,在屯门指骂警员“死黑警”,在警方截查时用双手推两防暴警员,及不断挣扎。他否认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案件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受审。他出庭自辩称案发时走出马路,打算到对面戏院购票与女友看电影,走到半路时两名防暴警员突然冲上来扑向他,他惊慌打算离开,但遭制服。控方不断质疑被吿为何惊慌,被告则反驳“如此恐怖的动物冲出来”,下意识必会跑走。案件今日裁决。
据《立场新闻》报导,被告曾镜光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案情指他在去年11月10日在屯门抗拒警员19427和总督察5799。
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裁定表证成立,被告出庭自辩。被告表示,当日下午5时许,他打算与女朋友到河傍街的戏院看电影,因封路,二人于青山公路下车,徒步走到新墟。下午约5时37分,被告与女友行至屯门乡事会路,见不少人在行人路上指骂警员“死黑警”等,防暴警员则站在马路中心,分批往VCity方向后退。
被告向女友表示自己先去买电影票,并过马路走向对面的戏院。行走时,前方有两名防暴警察,期间他没有做任何动作,亦没有与警员有任何对话。当与警员近一米距离时,两名防暴警突出冲上前,他受到惊吓,下意识走回行人路;转身之际,两防暴警员一人拉扯他的背包,一人按着其左肩,他凌空飞起,旋即面向地跌在地上。他尝试转身不果,警员压著称“不要反抗,否则锁你”。于是他并无反抗,回应称自己什么也未做过,让我站起来,两警员遂扶起被告并搜身。
控方指事情并非如被告所言,质疑被告为何被制服后要转身;被告称自己不在知道警员在背后做何,担心警员压颈,认为转身至少可以看清压颈警员。
警员编号19427昨早作供,供称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接报有人在屯门拆栏杆及堵路,遂与上级总督察5799前往屯门乡事会路与河傍街一带视察。行至VCity时,见有百多名示威者聚集,并向在场的机动部队C连第3小队(下称C3小队)投掷杂物。警方向前推进并驱散人群,他和总督察5799一齐与C3小队推进,示威者四散,警方亦停止行动。因他与总督察5799不跟大队,遂转入河傍街。
当警员19427行至屯门乡事会路,见到被告蓝绿色头发、戴黑口罩、穿黑衣物等,由行人路行出马路,一路背向他,一路指骂前方的防暴警员“死黑警”。当被告与他相距约一米时,他大叫“警察!站住!”截停被告。被告闻言转身并用双手推开二人,企图转身离开。他遂捉住被告右手,被告反抗,大力推开他,尝试转身离开。
他要求被告勿反抗,惟被告仍大力推开他,并不断挣扎,及后被告被制服在地,另一警员1942以非法集结、违反《禁蒙面法》及拒捕罪拘捕被告。
警员19427在辩方盘问下表示,案发时已有市民在行人路上侮辱警员,大叫“强奸犯”、“杀人犯”。辩方询问警员,为何认为市民用“强奸犯”、“杀人犯”等字词是在形容自己?警员19427表示过往有新闻指警方执勤时是“强奸犯”、“杀人犯”。
警员19427又表示,当被告指骂防暴警员时,他正在其右后方,见到被告的口罩微微震动,亦听到被告大声骂“死黑警”,而搜身时及等候上警车期间,没有为被告锁上手扣或使用任何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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