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死因研讯 资深法医:不肯定溺毙 裸尸情况不寻常(图)
去年9月,参与反送中运动的15岁游泳健将陈彦霖,却离奇赤裸浮尸海面。今日死因庭传召资深法医马宣立出庭作供,他表示不肯定彦霖为溺毙,亦指裸尸情况不寻常。(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9月2日讯】去年9月,参与反送中运动的15岁游泳健将陈彦霖,却离奇赤裸浮尸海面,警方指死因无可疑。死因庭连续几日开庭审理案件,今日(9月1日)为研讯第八日, 法庭传召资深法医兼香港大学病理学副教授马宣立出庭作供。他就陈彦霖的验尸报告提出专业意见,他表示不能肯定彦霖为溺毙,亦指裸尸情况不寻常,他亦表示可透过解剖死者的肾和骨髓,检测是否有海藻来判断死者落水时是否在生,惟当时法医并未作此检测,个中原因不明。
据《苹果日报》报导,资深法医兼港大医学院病理学系专家马宣立今日作供表示,他曾就法医李毓桦撰写的验尸报告,在今年5月撰写了一份专家报告。报告中称,“彦霖尸体有明显浸水迹象,气管有少量黑红色血水,左肺重347克、右肺重281克,胃部只有10毫升淀粉状液体,膀胱没尿液”。
马宣立表示,人跌入水中后的自然反应是闭气,忍不住时便开始呼吸,死亡前可能吸入及吞入大量的水;若在过程中呕吐,则气管或会吸入呕吐物。因此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溺毙,关键要知道其人下水后是否能生存,他并指出,溺毙尸体有三项特征:肺气肿,口鼻有泡沫,及肺部充水且重。
不认同报告所指彦霖或溺毙而亡
马宣立指出,没有在陈彦霖阴道找到他人的DNA,阴道亦没有伤痕,没有表面证据显示曾有人在她体内射精,或曾受到性侵。但尸体已在水中浸泡一段时间,有关证据亦有可能被水冲走。
他同意验尸报告所指,由于陈彦霖尸体已经腐化,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伤痕,亦没有验出体内有任何常见药物或毒品,故此无法确认死因。但他不同意报告称彦霖可能溺毙的说法。他解释指,溺毙者死后,水先积聚在肺部,肺部腐烂后,水逐渐流入胸腔,故胸腔也会有积水;一般溺毙者的肺部会吸入近千克液体,而且两肺和胸腔内的液体容量理应相近,两边肺的重量理应相同,胃内亦应有水。
但彦霖尸体左胸腔有50毫升腐烂液体,右胸腔却有550毫升腐液,两者竟相差500毫升,右肺腐烂情况并非十分严重,胃部则仅有10毫升淀粉状液体。他直指,上述情况“稍为古怪”,无从解释。
马宣立坦言,当尸体已腐烂,难以判断死者是否溺毙。根据现有资料,无法判断彦霖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落水,目前仅可以肯定彦霖尸体曾经浸水,尚无法肯定她溺毙。
研讯主任引述卫生署法医李毓桦的证供,指如果括约肌于遇溺时收缩,水则不能进入胃部和肺部。马宣立指说法正确,但无法透过验尸来判断括约肌有否收缩。他又指,尸体胃部和左胸腔仅分别有10及50毫升液体,不符合溺水症状,但右胸腔有550毫升液体,符合溺水症状。正常情况下,两边胸腔和肺内液体差不多,他表示,数值分别太大,自己尚无法解释原因。
单女尸赤裸一项 疑点已经很大
彦霖尸体被发现时衣物尽失,虽言尸身在水中漂流一段时间,松身衣物或会被水流冲走,但贴身的内衣裤,难以被冲走,因此马宣立无法解释为何彦霖被发现时为裸尸,他亦对此感到“不安乐”。
他直言,尸体被寻获时全身赤裸,但赤裸女尸一项,疑点已经很大;但就解剖学而言,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到任何事情。
案件死因裁判官高伟雄问,有无可能因尸体发胀或被水冲走,导致衣服脱落。马宣立指,宽松衣物如吊带裙,有机会被水冲走,从媒体报导可见,彦霖失踪时穿吊带上衣和裙裤,而内衣裤一般箍得很紧,不容易脱落。
未检验死者肾脏 无法得知落水时是否在生
马宣立还表示,河水和海水均有微生物,一般而言,若有人跌入河或海,吸水后矽藻或会经血液循环由肺流至血管。他表示可透过解剖死者的肾和骨髓,推断死者是否吸入矽藻,但就要将死者体内的矽藻与落水地点的矽藻作比较,方可得悉其体内的矽藻是否在落水时吸入。医管局律师冯国础问,是否检验死者的肾脏是否留有矽藻,就可得知他落水时是否在生,马宣立认同。
研讯主任引述卫生署法医李毓桦昨日的供词指,香港水域没有矽藻,因此并未进行藻类检验。马宣立澄清指,“全地球没有什么地方的水域没有矽藻”。他表示本港曾进行过矽藻检验,但因为费时等原因,一些水域没有进行过检验。至于卫生署法医科决定不检验矽藻,他表示不清楚个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