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0年8月31日讯】上个月被调查的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书耀被免职。李书耀是王永明等12人涉黑案的公诉人,他被律师当庭举报,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元人民币。
8月31日,中共内蒙古包头市人大会常委会公众号发布了李书耀被免职的消息。
7月11日,“包头王永明案”当事律师袭祥栋在接受陆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与另外几位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收受被告人家属30万元,并要求在庭上播放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的录音证据。
当天,乌海市乌达区法院通报称,被告人王永明等1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一案由该院审判。
李书耀被当庭举报后,内蒙古自治区及稀土高新区两级监察委介入调查。7月27日,当地官方通报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李书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书耀,1983年4月出生,山西忻州人。他曾在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法院工作,2012年转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任公诉科科员,后任刑事检察部助理检察员、员额检察官,2019年8月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三级检察官),至今次被查。李书耀同时也是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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