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选举主任DQ了12名民主派参选人的资格,其中包括9名在民主派初选取得近30万票的抗争派。(图片来源:梁路思/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8月25日讯】香港立法会选举遭当局重重打压,除押后选举一年,12名民主派参选人也遭选举主任取消资格(DQ)。人权组织民权观察最新报告指选举主任明显藉《港区国安法》作政治审查,滥权褫夺参选人资格已成新常态,毁掉选举认受性。
民权观察8月24日就原定9月举行的2020年立法会选举公布最新一份简报,分析选举主任裁定12名民主派参选人提名无效的理据。民权观察认为,选举主任明显是根据《港区国安法》的框架及条文,对个别人士的政治取态进行审查;同时,选举主任衡量参选人参选资格的准则不一,裁决理据偏颇、欠缺严谨的法律依据,难免令人质疑是先有决定,再任意堆砌理由。此种做法有违程序公义,并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简报归纳了选举主任DQ候选人的五项主要理由,最多候选人被指控“寻求外国干预”,有多达9人;被指“反对国安法”和“否决议案及预算案”的各有7人,另有3人被指“提倡独立或自决”,还有3名候选人因其“政治联系”被DQ。其中,参选九龙东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五项全中,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公民党参选人郑达鸿也分别中四项。
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强烈批评政府粗暴干预选举:“政府滥权褫夺候选人资格已经成为新常态,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理据越见牵强,令选举的公信力及认受性受到根本的伤害。”
斥选举主任褫夺近30万民意
简报指出,选举主任的理据分别针对参选人的政治联系及政治主张,均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的结社自由、参与公共事务、选举及被选举的权利有所抵触。联合国专家曾强调,《公约》保障任何人不会因政见不同而受到歧视或剥削,政党享有追求各种意识形态的自由,即使个别主张在当权者眼中属于不受欢迎,政府亦不能够借故遏止,以维护选举的诚信度。
民权观察强调,一个真正民主、有效的选举,同时需要确保选民可以自由地作出选择。今届被裁定提名无效的12名参选人中,9名是民主派初选高票出线的代表,共获29.8万名市民授权参选。当局褫夺他们的选举资格,既是无视民意,亦等同限制数以十万计选民的选择。
再者,在现行制度下,选举呈请是唯一的申诉途径,但过程往往费时,对受影响的参选人来说不是有效、及时的补救措施,而选举结果的不确定性亦有碍当选人履行公职。即使结果及后被法庭推翻,政府并不需要为选举主任的错误决定向公众负责,反映政府权力不受制约,可以任意蔑视市民参选和投票的权利,情况令人极度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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