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深圳“政法王”李华楠获刑15年 外界诟病量刑过轻(图)
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一审获刑15年。(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0年8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7月31日,原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李华楠以受贿罪被判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
据陆媒报导,法院审理查明,在2008年至2018年间,李华楠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中级法院院长、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余万元、港币1000余万元,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李华楠,1959年6月出生,安徽太和人,长期在深圳市工作,曾任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深圳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办、法律顾问室)主任、党组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深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10月,李华楠落马;去年4月被双开。
官方双开通报指,李华楠“多次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且“甘于被腐蚀围猎,生活奢侈,作风糜烂,家风败坏”,以及“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若将此番措辞与前述法庭宣布的贪腐2、3千万元相比,显然法庭根据最后的量刑“调降”了李华楠的受贿金额。外界诟病之量刑过轻,有网友嘲讽,一个曾有深圳“政法王”头衔的中共官员在10年间仅受贿数千万,说出来恐怕没人会信。
李华楠及前任中共深圳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接连落马。蒋尊玉在深圳任职长达31年,在深圳常委班子与李华楠共事长达三年。蒋尊玉被法庭定为受贿8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8月,蒋尊玉已被判无期徒刑。
不过,海外中文媒体披露,蒋尊玉为家人先后买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资股票银行资金有两亿多元人民币,巨额资产来源不明。香港《争鸣》杂志曾报导说,蒋尊玉在知道判决结果后曾暴跳如雷,称要上诉,“深圳官场前书记、市长有哪个干净”,这番“大实话”曾令舆论震动。
另外,蒋尊玉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等家庭成员都处在腐败链条上,扮演起操盘手、权力掮客以及赃款接收者的角色,家族蜕变为敛财共同体。蒋尊玉的 “亲家” 是深圳中院原副院长黄常青,与李华楠也有交集。2015年4月,黄常青落马。
李华楠被“意外秒杀”,其震撼力堪比被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的蒋尊玉。在落马前一天下午,李华楠还到深圳罗湖区莲塘小区调研,落马当天深圳官媒还在报导他这趟调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