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个包揽银粮的富豪,有的人到他家中去兑换银钱,有的人到他那里去打造首饰。(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山左(山东省旧时别称)有个包揽银粮的富豪,有不少人为他招揽生意。有的人到他家中去兑换银钱;有的人到他那里去打造首饰。富豪的家里置放着一个大熔炉,名为“倾宝于官”,而实质上是“消髓于民”(吸食人民骨髓)。
这个富豪串通了县里的个别官吏,让有关部门出面张贴告示:一、此家店铺不准任何人破坏与查封;二、不准任何人再开设此类店铺。这样,就使他自己形成了垄断的局面。因此,这个包揽钱粮、放高利贷的恶人,就成了奉官承命的专业户了。
四乡的人背着钱袋进城,到富豪那里去请他兑换银钱,或打造首饰,价钱都由店主自定,不容还价。因为别无二家做此生意,没有选择的余地。
乡里那些缺钱、缺粮的人前来借贷,店主对这些人的剥削更加严酷。店主先借给对方钱或粮,到麦熟的时候,就用低价索麦;谷子熟时,就用低价索谷。店主如果看到对方有棉、烟、丝、布等物,甚至牛、车、田地等等,都会设法让你先来借钱,然后便把所欲夺之物都收到手。受害者还以为是被官府所收,不敢申诉。
乡里有个老人有十亩田,五年之内被这个富豪巧取而尽,老人悲愤而死。他临终前讲:“吾必变犬嗾杀之!”他的家人给他带上了黑毡帽,安葬了他。
过了若干时日,那个富豪出门讨债,忽然发现一只黑头的狗向他追来,并一口咬住了他的腿肚子(膝盖以下的部位),咬得又牢又痛,他百计不能脱身。他家门前有一个积水塘,他和犬一齐滚入塘水中,犬把他拖到深水处,双方都被淹死了。
这件事很快就传扬开去。县令知道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很受震撼,派人到死者家属那里下达口谕:“本官己悉闻此事,请死者家属节哀,妥善安葬死者。该犬为报仇而为,事出有因,且犬己死,亦应将其掩埋。更望全县民众,由此而明晓善恶有报之天理,行善去恶,勿再结冤!”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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