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美驻港总领事促国会予港人政治庇护(图)
前驻港美国总领事联署希望国会给香港人提供政治庇护。(图片来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看中国合成照片)
【看中国2020年7月16日讯】美国总统川普签署《香港自治法》和对港行政命令后,九位美国前驻港总领事,以及十多位前国务院官员致函美国国会,促请国会向香港人提供政治庇护,并支持参众两会议员提出的《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联署人包括前总领事夏千福和唐伟康等。
近日《南华早报》发表文章题为“国安法:前外交官促国会提供港人政治庇护”(National security law:former diplomats press Congress to help Hongkongers gain asylum in the US)。文章表示国安法将颠覆、分裂、恐怖主义、勾结四大类的言论自由行为定为犯罪,并允许北京在特定情况下将嫌犯引渡至大陆,该法例亦是域外法律,涵盖了涉嫌香港以外地区的犯罪行为。
据报,联署信指,“北京对香港实施的国家安全法,绕过了香港立法机构,损害了香港人民的权利,根本上打破了北京对香港的承诺。”
《苹果日报》引述《外交杂志》报导,九位前美国驻港总领事参与今次联署,他们由1990年起分别来港任职,部分已退休,包括夏千福(Clifford Hart)、唐伟康(Kurt Tong)、杨苏棣(Stephen Young)、祁俊文(James Keith)、包润石(Richard Boucher)、郭明瀚(James B.Cunningham)、唐若文(Joseph Donovan)、Richard Mueller、Richard Williams;但于1999至2002年担任总领事的高乐圣(Michael Klosson)未有参与联署。
联署信指港人在“港版国安法”下,面临被监禁和迫害的巨大危机,希望国会帮助香港人。
美国参众两会议员早前提出《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该法案提出为遭政治检控,或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被迫害,以及生活中恐惧中的香港人提供政治庇护。联署信表示支持该法案,以向备受国安法威胁的港人提供政治庇护。
美国众议院亦拟推出另一法案《The 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香港人自由选择法案),要求国务院在香港特殊地位被取消的5年内,保留独立入境审批,为指定已经身在美国的港人提供“临时保护身份”,保障他们继续在美居留、工作,并为在美国读完学士学位或拥有小型企业的雇主等提供特殊移民计划,以及向遭政治检控风险的,目前身在美国的港人发放绿卡。参与联署的人士也支持此法案。
联署人士希望通过此两条法案,可以反映美国愿意协助勇敢抗争的示威者或者害怕北京打压的港人离开香港。信中续称,目前香港情况紧急,美国需要强烈回应,而美国长久以来,一直是世界人民逃离专政的安全港。
报导引述了负责东亚及太平洋事务的前助理国务卿Michael Fuchs,他表示国会应该帮助想离开香港,逃离专制统治的人,他认为这是美国最起码要做的事,亦认为这是每个人都同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