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草案出炉 最高罚5百万 断绝中国非法业者在台支援(图)
NCC表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爱奇艺、腾讯等中资OTT平台都属于非法在台营运,而“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将可要求电信服务商、内容传递网络服务业者来协助配合阻拦,违者将可处最高5百万元罚锾。(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7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天通过“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确定将纳管境内外的OTT业者,草案精神采取“自愿登记制”,届时业者必须提供用户数及营业额等营业资料。NCC表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腾讯、爱奇艺等中资OTT平台都属于非法在台营运,即使属境外业者难以管制,但草案仍可要求电信服务商、内容传递网络服务业者来协助配合阻拦,违者将可处最高5百万元罚锾,该草案内容确切最快1周之后会公告,并举办公听会来听取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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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草案过关 断绝中国非法业者在台支援
中央社报导,15日,NCC通过了“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俗称OTT TV专法),确定将纳管境内外的OTT(Over-The-Top,透过网际网络直接向观众提供串流媒体服务)业者,该草案精神是采取了“自愿登记制”,届时业者须提供用户数与营业额等营业资料。
此外,NCC将针对中国OTT业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务一事,协助提供台湾电信设备及服务器等国内业者开铡,最高罚锾达新台币500万元,欲借此断绝中国OTT业者在台湾传播内容。
只是,目前爱奇艺台湾代理商欧锑锑娱乐仍属经销业者,NCC表示,并没有列入OTT草案规管范围。
NCC 15日通过“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据NCC代理主委陈耀祥日前表示,这应该是全球第一部OTT专法。该草案有5章共20条,内容主要包括了纳管及登记范围、重要资讯揭露规范、禁止不当之内容、自律规范,以及我国内容辅导奖励措施等。
NCC也强调,OTT法案原则采取“自愿登记”制,但具备一定规模的业者仍需要登记。业者在登记后,必须定期向NCC提供使用者数量、营业额,以及使用情况等营业资料,同时,也要求事业应共同成立或是加入自律组织。如果遭认定需登记者,却没有登记,将开罚10万至100万元。
待未来草案三读通过后,NCC将会再针对Netflix、friDay、Catchplay影音等知名业者展开调查,来确认是否需要纳入登记。
此外,业者必须公开揭露当年度自制或适合制我国内容的具体措施及比例,草案也明订了政府办理相关辅导奖励措施,应要提出鼓励方案,以保障我国文化传播权,并提升我国内容产业制播能量。这部分是鼓励性质,不是绝对百分比的要求。
至于中国大陆的爱奇艺、腾讯WeTV等OTT业者采取绕台提供服务之方式的部分,依照法令,已经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40条之1的内容。
对此,NCC表示,草案中明订台湾相关事业或是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非法业者所需要的电信设备或是电信服务、网络资料中心服务、内容传递网络服务,以及云端服务等;相关事业或是服务提供者,也应该配合拦阻非法视听服务内容或是为必要处置。业者如果有违反规定,为非法OTT业者提供网络、服务器,将可罚50万至500万元,但NCC也强调,并不会针对使用服务的消费者进行开罚。
据NCC代理主委陈耀祥日前表示,待草案出炉后,还将有60天公告咨询各界意见,并会办理公听会,再看应该如何进行修改,确认后还要再送交行政院审查。
台湾对中资防护罩ON NCC查广告与机上盒
其实,陆委会早在5月时就对外强调中资登台OTT的相关法规。
Buzz Orange报导,5月期间,陆委会就针对中资OTT登台表示,OTT TV 并非是开放中资来台项目,北京政府也没有开放台湾OTT赴中落地;如果违法落地,将会下架平台,若涉及刑事处罚,将会移送检察机关依法侦办,最重将可对行为人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 万元以下的罚金,并自负民事责任。
陆委会也已表示过中资OTT 并不合法,因此转弯在机上盒上架,同样不被允许。NCC于6月17发布新闻稿表示,关于爱奇艺与腾讯上架有线电视机上盒一事,“已于第一时间向五大有线电视业者求证,确保相关业者没有与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法规之OTT–TV业者合作。”NCC也补充说,的确有少数业者曾跟爱奇艺合作,但因后来得知爱奇艺目前在台湾尚未合法,因此陆续选择在今年5月底结束合作,目前也已全面下架完毕。
除了上架机上盒外,爱奇艺、腾讯也在台登信用卡的促销广告;对此,陆委会回应说,依照《两岸条例》第34条“依本条例许可之大陆地区物品、劳务、服务或其他事项,得在台湾地区从事广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销推广活动”规定,中国大陆OTT TV没有经两岸条例许可,换言之,OTT TV不是属于中资来台投资的许可项目,所以,中国大陆企业无法来台投资经营相关业务。
NCC还表示,如果中国OTT TV业者不是与广告业者合作,而是与各地方政府或是其它行业合作,就需要由陆委会召开跨部会协商会议,如果有少数业者仍有违法行为,就交由各机关合作、依法查处。
NCC也强调,近年来爱奇艺、腾讯WeTV等业者,绕道来台湾经营,违反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法规,为了因应未来违法业者会使用更多取巧方式来规避法规,将会在技术领域、相关法规方面,全力配合主管机关来召开跨部会协商会议的结论,以确保违法OTT TV业者不会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