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三大有线电视有限公司的股东谢新隆、谢佩颖因为二等亲为选任公职人员,所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决议裁处三大新台币160万元。(图片来源:google map)
【看中国2020年7月9日讯】台湾彰化三大有线电视有限公司(三大公司)的股东谢新隆、谢佩颖因为二等亲为选任公职人员,所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三大已违反党政军投资媒体规定,期间长达了10年,因此决议裁处三大新台币160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NCC于8日召开第917次委员会议,就三大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第10条第2项规定一事,决议裁处160万元。
NCC还表示,今年三大申请换发执照时,发现法人股东的上层自然人股东当中,董事长谢新隆与董事谢佩颖,分别是今年当选彰化县第三选区立委谢衣凤之父亲与妹妹。
NCC说,2人在2010年1月25日至2020年4月7日期间,长期持有三大发行股数的25.89%,加上2人和3位选任公职人员具有配偶或者二亲等以内关系,包括现任立委谢衣凤、其母郑汝芬为前立法委员、其弟谢典林为现任彰化县议会议长,已经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第10条第2项规定,即公职人员二等亲内不得投资有线电视系统股权逾1%。
NCC最后表示,三大在今年4月8日已改正股权结构,谢佩颖持股已全部出脱,而谢新隆持股本来就不多,2人合计持股目前是0.63%,符合有广法规定。不过违法时间因长达10年,最后裁罚三大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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