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第43条刊宪 学者:香港已失去其独特性(图)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图片来源:周秀文/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7月7日讯】昨日香港政府将港版国安法第43条刊宪,今(7)日正式实施。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该条例的实施细则偏离了香港过往的立法和人权保障。执业律师黄鹤鸣则认为国安法的出现已是对法治的最大伤害。

张达明:香港法律的精韵已不在

第43条包括7项措施,如:若触犯国安法,警察可以在无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有关地方;可以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并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个人财产;移除被当局认为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以及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资料;当局亦可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危害国家安全”人士的通讯、通话信息等等。

张达明在电台节目中表示,今次的实施细则反映,香港和内地的处理手法已变得一样,对于珍惜“一国两制”的香港人而言,香港已失去其独特性,“两制”亦不再存在。

他指,虽然国安法的一些做法与现行法例相似,但在关键问题上将立法会和法庭的角色删去,他比喻用内地五、六星级酒店与香港的比较,是形似而神不似,剥夺了香港法律制度对法治和人权保障,也就是说香港法律的精韵不在了。

张达明说,市民有权可就相关情况提出司法覆核,但相信获批机会甚微,因为人大常委会可以就司法覆核的内容钻空子,不会容许香港法院挑战国安法。

另外,对于多个社交平台或通信软件,如Telegram、WhatsApp已经公开表示会暂缓或拒绝处理香港政府索取用户资料的要求,张达明认为,除非此类公司完全没有办公室和职员在香港,这样警方才不能上门蒐证。

国安法有违“无罪推定”侵害人权

另外近日一名男电单手疑早前撞向警员,被控违反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案件今日再次提堂,他被拒绝保释,还押至10月再审。执业律师黄鹤鸣在接受港媒立场新闻采访时批评,港版国安法有关保释的条文有违“无罪推定”的普通法原则,侵害嫌疑人的自由。

黄鹤鸣指,有关保释的条文有违普通法一直以来遵从的两大原则,包括“无罪推定”,其一是所有人未判罪前都是假设无罪的,其二是所有人都假设有保释。他指国安法规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做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否则不准保释,这种写法做出了“有罪推定”,假定被告已经有罪。他指,正常情况是“除非有特别情况才不准保释”,而非“不准保释除非有特别情况”。他表示未判刑即假设无罪,政府没有理由打压、剥削他人自由。

电自行车手被指插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撞向警方,因此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黄鹤鸣表示,从口号上看不出有“分裂国家”的意思,“光复香港”可解读为从前的制度和价值,新手机上市都可视为“时代革命”,他表示一句话可有很多种含义,而法律理应是客观去理解字面意思,不能因为这句话出自示威人士就断定是违法的。

黄鹤鸣还表示,有法律界人士形容港版国安法条文是“火星文”,因为普通法的条文非常清晰,不会这样模糊,导致巿民根本不清楚自己是否触犯法律,他认为国安法的出现已是对法治的最大伤害。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