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杰 : 面对港版国安法一制 港人被时代选中(视频)
港版国安法兵临城下,香港资深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梁家杰为大家解读,新的法律草案下香港未来的法律制度。(图片来源 : 李明/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6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晴报道)港版国安法兵临城下,截至记者成文,都是只闻楼梯声,不见“令”下来。虽然实质的明文条款大众仍未得见,但从多方报道和新华社发出的法律草案看,已经令香港“一国两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击碎。《看中国》记者专访了香港资深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梁家杰,请他为我们解读,新的法律草案下香港未来的法律制度。
梁家杰表示,从新华社发出的法律草案看,开头第一段已经说明精髓。据悉有66条,但到目前为止1条都不给看,因避免反对声音太过强烈。
他引述新华社消息指,这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草案,主要包括有6个部分。
梁家杰解释称,“这是集实体法程序法及组织法于一身的,即是一个不假外求的一套自成一格、自成一体的‘国家安全’机制。这个机制跟香港的一制其实是平行时空存在的,它是不受制于香港一制的,包括两条国际人权公约,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受香港刑事法庭制约。”
他说,在此一制下,审讯程序及给一些嫌疑人的保障,如陪审员制度,包括在庭审阶段,控方有什么基准要服膺于人权公约以保护一些刑事嫌疑人在受审时的人权和自由等。
他总结称,“特区政府是一个出卖香港的伪政府,帮中共大力推行这套平行时空、将香港法制破坏得体无完肤的港版国安法。”
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 人大具解释权
梁家杰说,前线执法警察有一个特别部门,即警察里面的国安部门,由其决定在哪个法庭起诉,用什么刑罚起诉,用哪一级法庭,有没有陪审员等等,会在律政司里面设立一个国家安全部门。
“来到法官层面,就更精彩了。原来是由特首去指定某一些法官,才可以去审国家安全条例这些罪行,即由执法、决定怎样起诉、指定哪一个法庭,有没有陪审员,律政司去到审讯法官,整个一条龙服务都是服膺于国家安全这样的一个标签的。”
新华社发稿讲明,中央可以在香港设立一个“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此公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一个协调机制,监督及指导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此安全公署的工作部门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协作的机制,以加强信息共享及行动配合。
梁家杰质疑:此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透过跟行政司法部门进行建立协调机制而“左右大局”呢?
他认为,一旦纳入国家安全范畴,此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会透过跟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司法机关协作,就可以完全一手抓整个机制。然后,他害怕香港的法官仍享有酌情权,所以特别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在草案的附则之中规定,特区本地的法律与本法不一致时,适用本法规定,而且本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梁家杰举例:如果有一个被告根据港版国安法被带上法庭,他不可以说“法官,这个叫做颠覆国家政权罪里面某一个部分,是违反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或者说是违法香港国际人权条例的”
他续指,2014年占领运动,或者2019、2020的自由运动被拘捕的很多人,有部分是受到公安条例起诉的,如“暴动罪”,而他们是可以在法庭庭审阶段提出条文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因为在殖民地立公安条例的时候是没有这个人权公约,是没有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那么现在有,我就用这作答辨抗辨的理由。
他说,之前屡见不爽,但担心将来会行不通,因为港版国安法具凌驾性。最后到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他说,虽然香港97后,经过五次释法,但都依循《基本法》,现在,港版国安法则表明凌驾于《基本法》。
他转述港版国安法发言人陈述:港版国安法具绝对的凌驾性,就算基本法它都可以凌驾,而特别行政区的本地法律(指《基本法》)与本法不一致时,适用港版国安法。
梁家杰表示,港版国安法的条文出乎意料之外,之高之恶之大之强,凌驾一切香港现行法律,并有人大常委释法权作后盾,可以说,香港法律被其玩尽。因为香港主权移交23年以来,无论做任何改变,亦都为自己违反《基本法》找遮丑布,或自圆其说,或掩耳盗铃,今次则公然赤裸地凌驾《基本法》。
特首委任法官审国安法案 效忠中共成首选?
他说难以想像要受《普通法》训练和以《普通法》审案的法官如何执行中共大陆法制。而习近平已经讲明,没有司法独立和司法自主,此法律是用来巩固共产党政权的。
就刚刚通过的《国歌法》亦在《基本法》附表三里面,他表示,其过程是走通过本地立法程序,用《普通法》语言及行文遣字立法,以便将来真的要根据《国歌法》起诉时,受《普通法》训练的法官知其所指含义。
他重申,《普通法》的写法在普通法原则下有其含义,若选择另一个写法(大陆内地语言),其含义则是另一件事。他指,国安法的整个立法过程在北京人大常委会的闭门会议里进行,香港无人看过,亦无人理解日后如何执行。
就特首委任法官一条,他指,这一条不是指“港版国安法”里面所说的罪行。如一般的刑事,奸淫掳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审案法官。那些是指要特首特别指定委任的首席法官要在她面前宣誓,行礼如仪宣誓之后,他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去委派其他法官审案。他不会就某一宗案件特别请示特首。
国安法下,特首要将一个行礼如仪的委任程序变成一个实质地去委派法官,指定某法官才可以审某一宗案。比如明明有40个刑事案法官是懂得审刑事案,特首却特别指定4位,去审国家安全法条例里面的法律条文产生的刑事犯,那这4个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他推断,我们会怀疑他是特别爱国?他是特别对示威者苛刻?好像郭法官那样,就说行凶的蓝丝凶徒高尚情操之类呢?为此,梁家杰特别提请《看中国》的观众:
“可以特别记住这一个角度,这是一套自成一格,自成一体,不假外求,由前线执法,到律政司把关,到法庭审讯,一条龙在这个机制里面,可能要跟这个国家安全公署,恒常沟通的机制来去处理。这是将香港‘一国两制’破坏的体无完肤的一制,且制中有制,这一制是冠以国家安全之名,将原来那些制度里面的人权公约、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自主,由首席法官去委任法官去审案变成特首去委派,这些事反而是值得大家要去留意的地方。”
既然被时代选中 香港人唯有活在真相当中
梁家杰总结,这是“大石砸死蟹”的作法,无论如何,摆在香港人面前的将是一段艰难的时期。“既然时代选中了香港,在这样的自由世界的价值意识型态,以及中共的模式意识形态的一个前线的战场,我们都将无法逃避。”
他说,内地的14亿同胞过去70年在中共管制的那种霸权淫威底下都饱受了很多痛苦:无数次的大型群众运动、三反五反、打着红旗反红旗、大跃进、文化大革命……
香港人是幸运的,从49年到现在,香港人可以独处于中共霸权之外,偏安于香港,“如果这是中国人的命运,我们都要接受,但都不需要太沮丧。”他列举苏联解体前,前苏联加盟国东欧阵营中,那些活在共产党淫威暴政底下的人民,经过了几十年痛苦岁月的状况。
以史为镜,他建议大家,“面对一个极权暴政,要挨过这段黑暗的日子,最重要是讲真话,活在真相当中。我们各各都要勇于做《皇帝的新衣》故事里面那个孩子,敢于向皇帝指出他是赤身露体的。当好多人都这样做的时候,其实要怕的是那个皇帝,而不是指出那个皇帝正在赤身露体的人民。”
他勉励香港人,在未来的日子,大家互相守望扶持,真理必胜。谎言不可以永远骗到所有的人。他并感慨表示,“香港年轻人的创意,他们那种对香港的承担,是令人鼓舞和感动的。大家要撑住!要多点机会我们在黄色经济圈里面见下面,大家能互相扶持的时候,艰难的日子会比较容易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