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港人在元朗示威,遭到警方镇压。(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6月17日讯】香港注册社工刘家栋于去年7月在元朗示威中,呼吁警方让人群慢慢散去,被拘捕并控以“阻差办公”。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裁决时指,警方有权冲撞人群,刘要求警方放慢推进,等同要警方背弃职责,故此裁定刘家栋罪成,判囚一年,是香港首次有社工在反送中案件中判囚。裁判官更判刘即时入狱,拒绝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的申请。香港注册社工、九龙城区议会马头围选区区议员曾健超表示,本案没有暴力元素,亦没人受伤,但被告仍遭重囚一年,十分不公。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邵家臻则指,审判结果是一个极坏的先例。
社工刘家栋(23岁)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案情指他去年7月27日在元朗示威中故意阻挠警员陈沛杰执行职务。刘家栋律师指,被告当时曾与示威者沟通,知道示威者有意离去,目的与警方一致,只需给予时间,于是,刘到防线前要求警方放慢推进,给示威者时间离开,避免发生人踩人惨剧。刘的律师还指,被告当时似想与警方沟通,但被误会以为欲阻碍警方及故意推撞防线。当时,被告高举双手,且一直展示社工证,若他想犯罪,不会这样表露个人身份。
曾健超表示判决会起阻吓作用,即警告紧大家,做合理的事都可以被秋后算账。他指警方过往处理示威时都是先拘捕社工,后打议员。今次判决会令港警更加敌视前线社工。他亦担心在抗争前线工作时会被拘捕,他形容如今港人都担心会被警察无故拘捕。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邵家臻则发表声明,表示刘家楝是首位因反送中运动而罪成入狱的社工,但刘当日是在协助示威者与警方沟通,刘没有使用任何武力,被捕时举高双手,展示社工证。刘家楝既无暴力行为,亦无犯事记录,惟法庭重判他,这对香港市民和社工界而言,是一个极坏的先例。
邵家臻续指,裁判官的裁决及判刑是不折不扣的“恶意裁决”。刘家楝在现场只是履行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即使是无意触犯“阻差办公”罪行,初心只想让群众和平离去,防止人踩人的意外发生。事实上,案中只有刘本人受伤,并无伤及任何警员。裁判官苏文隆不但重判刘一年监禁,更无理地拒绝这位对公众毫无威胁的年轻社工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这对参与反修例运动并履行专业责任的社工极为不公。
邵家臻指,去年有人在蓝田连侬墙挥鎚伤人,犯案者更有三项刑事记录,最终获判8个月监禁。另有人在九龙湾连侬墙殴打手无寸铁的义工13拳,亦只判5个半月监禁。两案均涉及暴力,但刑期均不足一年。相比之下苏文隆的裁决无疑不合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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