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0年5月31日讯】据香港电台报导,美国政府证实决定出售在香港的部分房产,并指这是再投资计划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加强投资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办公大楼。
报导表示,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回应查询时证实,已决定出售位于港岛南区寿山村道的房产。
报导引述发言人说,美国政府相关部门会定期检视海外物业,这是再投资计划的一部分;除了出售寿山村道物业,美国政府同时对其他在港资产加强投资,当中包括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办公大楼。
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位于港岛中区半山,地段十分昂贵,但它属于低密度的别墅式格局,并非上述报导所提及的办公大楼。
报导中所说的“对其他在港资产加强投资,当中包括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办公大楼”,意思并不清晰,未知是否指美方有意在港兴建总领馆办公大楼,抑或只涉及原址。美国政府由1948年开始持有这些房产。
根据香港土地注册处资料,南区寿山村道37号原业主为ERIC GRIMBLE,在1941年以3.3万元购入,其后在1948年,由美国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以315,250元买入,持有至今72年。在1983年建成6幢3层高洋房,用作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员工宿舍。市场消息指,美国政府最新将寿山村道37号以招标形式在市场放售,采用现状及售后租回形式。市场估算成交价达50亿至70亿港元,每呎楼面地价料介乎10万至14.8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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