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士司机因涉及反送中案而被拘控,本由法官郭伟健处理,不过他处理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时,以“情操高尚”形容斩人者,惹起非议。最终改由首席区院法官高劲修处理。图文无关。(图片来源:Wikipedia)
【看中国2020年4月28日讯】香港的士司机被指藏有40支汽油弹,涉及反送中运动案件因而被拘控,昨午区域法院开庭听取其答辩意向。按照近日惯例,区院聆取对控罪回答的案件,一般都是由法官郭伟健处理,而根据司法机构日前于网站刊登的审讯案件表,亦显示由郭官处理。不过,郭官上周处理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时,以“情操高尚”形容斩人者,惹起非议。本宗汽油弹案件最终改由首席区院法官高劲修处理;区院今天的反送中案件提堂,亦全部交由高劲修处理,据悉本周皆是相同安排。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会上对郭伟健法官审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争议,所以现阶段作出有关安排。”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郭伟健上周五以“情操高尚”来形容连侬墙斩人被告,又归咎于事主当时的举动令被告情绪“火上加油”,更于判词中狂轰示威者影响民生。(详报导 : 陆导游斩港民被轻判 议员轰法官鼓励暴力)
有网友发起一人一信投诉运动,亦有人翻阅新闻,找到郭于十六年前涉嫌为了节省不足400元的身份证补领费而“玩残入境处”的报道。
大状:表面上偏颇便应避席
有位不具名的大律师认为,郭官不应再审关于反送中案件。他指,“公义要彰显人前”的意思不是法官觉得公义就可,而是公众也觉得审理是有公义。他解释,法律上如果认为法官“表面上偏颇”,即一个旁观者、明事理的人会合理地忧心该法官偏颇某一方,该法官就不应审理该案。
该律师表示,“佢系判词入面讲嘅好明显系政见,如系法官系司法嘅判词表达过自己嘅政见或是对示威者嘅评论,旁观者都会觉得佢审会偏颇,佢就应该避席。”
该律师还说,辩方可以提出申请取消其法官审案资格,虽然提出申请有难度,“因为由审案法官判断自己是否有偏见,一般被告通常都不会提出,因为惊得罪个官,但我认为今次会成功”;他又认为,如郭官继续审理示威案,将会削弱公众对司法公义信心。
该律师又留意到网上有行动集体投诉郭官,他认为对于法庭亦是一种压力,“我谂任何高层法官睇过佢嘅判刑理由,都会觉得有问题”;该律师得悉,除了昨日地院临时“换官”,未来一周本来由郭官处理的示威案提堂将改由高劲修处理,“我谂真系好大件事,所以佢先亲自上场。”
大状:反送中案被告可要求郭官避席
有评论认为郭官未来不适合再处理反送中的案件,大律师刘伟聪表示不评论,但是他建议,如下次有抗争案在郭官席前处理,则辩方代表律师能以法官对案件有“明显偏见”为由,要求他避席。
刘伟聪又称,郭官于将军澳连侬墙斩人判词中,赞行凶者“高尚情操”,黄蓝政见已非常明显,言论表露其偏见,若辩方代表律师对此有意见,可要求郭官避席。刘强调,此建议并非针对法官诚信,而是在外界眼中,大众已认为法官对于审理同类案件会有明显偏见。
关于郭官是否已获安排处理示威案件,刘伟聪指,区院审讯通常是在正审前审视法官之时间表以作安排,“听日审嘅案,今日夜晚六点我哋先会知边个做”,即使内部已有安排,亦不会预先公布,故未知将来是否有争抗案是由郭官审理。
而大律师郭憬宪则表示,郭伟健现时在区院负责排期,原则上并不会处理任何案件的审讯或者求情;如果郭伟健“排畀自己审”,亦是审前一两日才知悉。
对于未来郭伟健再审抗争是否有忧虑,他认为视乎辩方律师要如何判断,若要求郭以“表面偏见”为由避席或有难度,“法官可能有套讲法,判刑有足够持平、已跟足指引”,辩方需考虑申请理据是否充足。
辩方昨午始知换官
而代表涉案31岁的士司机曾伟龙的辩方大状在休庭时表示,28日午膳期间上网查看案件审讯表时,才知改由另一名法官处理,辩方事前没有并申请换官。
被告被控一项串谋纵火罪,另外有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者损坏他人财物罪,作为交替控罪。他被指称于去年10月17日至20日串谋他人纵火,并且于10月20日在大埔露辉路近汀角路的交界保管或控制40支汽油弹、三樽汽油以及两个点火器。
被告迄今已被扣押半年,辩方昨为被告申请保释,但遭高劲修拒绝。被告须还押至6月23日再讯,待处理被告法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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