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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干涉香港事务 中联办称代表北京行使监督权(图)

 2020-04-18 01: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香港 中联办 监督权
香港中联办(图片来源:Anthony Wallace/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4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狄源德报导)香港中联办因近期对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发表评论,被各界质疑是干预香港事务。对此,中联办官网称,中联办与港澳办并不需受到香港基本法第22条限制,可以代表北京当局行使“监督权”。

近日,港澳办与香港中联办各自发言人均公开批评了香港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在香港社会引起广泛质疑。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2条规定:北京当局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因此,泛民主派称,根据基本法,上述事务均属于香港内部事务,并非是外交、国防事务,因此,港澳办、中联办发表的谈话是违反了基本法。

香港中联办官网称,4月17日,中联办发言人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称,中联办根据北京当局授权履行职责,有权对香港事务发声。中联办认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等。但香港的高度自治并不是完全自治。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是得到北京当局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并不受香港基本法第22条限制,在涉及北京与特区关系事务、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利益等重大问题,代表北京当局行使监督权

中联办还直接点名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副主席、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人,称他们一再“恶意拉布”(杯葛议事),导致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及各项经济民生法案延后审议。

中联办发言人声明又提及英国路透社的报导,有匿名法官披露北京当局干预香港司法。对此,中联办认为,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以来,北京当局从未干预香港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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