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聯辦(圖片來源:Anthony Wallace/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4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狄源德報導)香港中聯辦因近期對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發表評論,被各界質疑是干預香港事務。對此,中聯辦官網稱,中聯辦與港澳辦並不需受到香港基本法第22條限制,可以代表北京當局行使「監督權」。
近日,港澳辦與香港中聯辦各自發言人均公開批評了香港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質疑。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2條規定:北京當局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因此,泛民主派稱,根據基本法,上述事務均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並非是外交、國防事務,因此,港澳辦、中聯辦發表的談話是違反了基本法。
香港中聯辦官網稱,4月17日,中聯辦發言人在接受新聞媒體採訪時稱,中聯辦根據北京當局授權履行職責,有權對香港事務發聲。中聯辦認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等。但香港的高度自治並不是完全自治。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得到北京當局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不受香港基本法第22條限制,在涉及北京與特區關係事務、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利益等重大問題,代表北京當局行使監督權。
中聯辦還直接點名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副主席、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等人,稱他們一再「惡意拉布」(杯葛議事),導致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及各項經濟民生法案延後審議。
中聯辦發言人聲明又提及英國路透社的報導,有匿名法官披露北京當局干預香港司法。對此,中聯辦認為,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以來,北京當局從未干預香港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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