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神明对既“孝”又“淫”者如此赐福与降罪的(图)
神明是这样对既孝又淫之人赐福与降罪的。(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孝与淫各为善于恶之一种。不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们又是各在其善恶中首执一端的。所谓“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即是此也。那么如果一个人既有孝行而又同时犯淫的话,又应该如何降罪与赐福呢?对神明来说恐怕也是一件棘手之事吧。下面的一个县吏因缘际会而听到了神明们对此不同的看法。于是他将其记录了下来。
这个县吏因办公差而来到张家口。因公事紧急而必须抓紧时间,因此在夜间赶路时迷失了道路,只得暂时进入附近一座神祠中休息。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人声嘈杂,起来一看,外面灯火闪耀,远远望见大队人马就要来到神祠。
还好他因为知道很多事情,便想到这是神灵的人马,就隐伏在神祠走廊的角落里。此时只见几位贵官并肩进入祠堂落坐。左侧似乎是城隍,中间的四五位则不知是什么神。只见几个冥吏抱着记录册陈列在案上,诸神开始一一检查起来。县吏就赶紧竖起耳朵听听他们说些什么。原来诸神在勘验某地的善恶之事。
有一个神说道:“某个媳妇事奉公婆虽然在礼节上做到了孝,感情上却没做到。某个媳妇也能讨得公婆欢心,可是一旦不在公婆面前就向丈夫发泄怨言。”另一个神说道:“现在世风日下,人情日薄,神道也是讲究与人为善的。冥司法律规定孝妇延寿十二年。这两个媳妇各减去二分之一,延寿六年就可以了。”众神都对此点头称是。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神说道:“某个媳妇事亲上达到了至孝,可是又很淫荡,如何处置呢?”旁边一个神说道:“按阳世法律,犯淫罪只是打板子,而不孝则是要杀头的,可见不孝之罪重于淫罪。因不孝的罪名重,所以孝子的福也就大。轻罪不能抵削大福,应该免去她的淫罪,只就她孝的那一面酌情加福。”
这时有一个神不同意道:“奉养老人,这只是孝的小节;亏行辱没公婆,这却是不孝的大节。小孝的功绩难赎大不孝的罪过,应该不论她的孝顺,只就她淫的方面酌情论罪。”另一神则说道:“孝是一种大功德,不是其他罪恶所能掩盖的;淫是一种大罪恶,也不是其他善行所能赎免的。应该各有所报,其淫罪受恶报,其孝德受善报。”
此时侧坐的那位神恭敬地弓腰请示道:“罪和福是否可以相抵呢?”旁边一个神立即扭头对他说道:“用淫来削夺孝的福,那就会使人怀疑孝顺得不到福;用孝来免除淫的罪,那就会使人怀疑淫乱也是无罪的。罪福相抵恐怕是不可以的。”
这时一个隔着几个座位的神探身道:“由于孝的原因,就是达到至淫的程度也不加罪,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应该孝顺了吗?由于淫的原因,就是达到至孝的程度也不加福,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应该戒淫了吗?罪福相抵比较妥当。”
听了此话,当中那个神沉思了良久说道:“这件事的处理,关系相当重大,可以请示天曹后再作决定。”
话音一落,众神全体起身,各自登车离开了神祠。
此县吏是个刀笔老道的老吏,对各种狱案文牍十分娴熟。他于是暗中将众神的话语记了下来。这个记录就这样一直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