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紧急立法:广州深圳可征用私人财产抗疫(图)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紧急立法,授权广州市和深圳市政府,即日起可“依法”紧急征用私人财产作紧急防疫应变。示意图(图片来源:STR/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2月11日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日(11日)紧急立法,授权广州市和深圳市政府,即日起可“依法”紧急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等。

为因应新型冠状病毒(中共肺炎)疫情,中国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日上午召开紧急会议,授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广州、深圳),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征用房屋、设施、物资等作紧急防疫应变。

据香港电台报导,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次,也是2007年物权法后,首次政府被授权有“紧急权力”征用私人财产。

据《广东日报》旗下的大洋网报导,广东省13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牴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决定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公告并称,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征用凭证,并依法予以归还或者补偿。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拿执照的强盗!”“抢土豪分田地时代来了”“政府的钱都哪里去了倒反过来征用私人财产来抗疫?这不是变相搜刮民财吗在人民遭受如此劫难需要政府为民解难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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