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惊奇 仆人与主子一案 颇神奇(数文)
世界人民皆觉醒 神灭邪共力万钧

一、新老两县令,各断卖田契

永新县令的老县令,办案十分稳重,但他缺乏分析情况。豪门子弟龙聿,引诱少年周整赌博,用手段赌赢周整,又用其田产抵其赌资。签立契约很久,周整的母亲才知道,就上诉到县。走县令索取契约作凭证,看到上面有周母的手印,所以县令就不予受理。

元绛,字原之,钱塘人。元绛刚到永新县,上任后,周母又来诉讼。元绛看过契约,问明原因,就把龙聿传来,对他说:“契约上的年月在手印的上面。这一定是用另外的契约尾印而伪造的。”

龙聿大吃一惊,当场认罪,第二天就将田地,归还给周整的母亲。

(《宋史•元绛传》)

二、公断分家案

张齐贤,字师亮,曹州冤句人,当时皇家外戚中,有因分产不均而互相告状的,又进到宫里自诉。张齐贤说:“这件事并非是台府所能解决的,臣请自己处理。”皇上同意这样做。

张齐贤坐在相府传诉讼者问道:“你们两人是不是都认为所分的财产不如对方?”两人都说:“是。”当时录了口供,让二人签字画押。然后使命两吏监督甲家搬到乙家,乙家搬到甲家,财产一律不动,将分家契约交换。

第二天将这一处理向皇上汇报,皇上十分高兴,说:“朕早就知道此事,非卿不能决断。”

(《宋史•张齐贤传》)

三、主动平冤,捉杀真凶

司马悦,字庆宗,河内温人,任豫州刺史。当时有汝南上蔡董毛奴,携带五千钱,死在路上,州县衙门都怀疑是百姓张堤,劫钱害命,又在张堤家搜出钱五千。张堤害怕拷打,就屈招是自己所干此案到州府后,司马悦对张堤察言观色,发现有不实之处。于是传呼董毛奴之兄董灵之,问他:“罪犯杀人劫钱,当时仓促之间是不是丢下什么器物?”灵之说:“只是拾到一把刀鞘。”司马悦取来刀鞘一看,说:“这不是一般乡下工匠所能制造的。”随即把居住在州城的刀匠,叫来辨认。有个叫郭门的刀匠,说这是他亲手所制,去年卖给了市民董及祖。司马悦把董及祖,捉拿到府审问,董及祖如实招供。

董灵之又从董及祖身上辨认出董毛奴所穿的黑袄。董及祖最后被判死刑。

司马悦主动平冤,捉杀真凶。百姓感戴,欢声不绝!

(《魏书•司马悦传》)

四、速破死尸案

周纡,字文通,下邳徐人。调任召陵县令。廷掾(县的属官)害怕周纡的严明,想损害其威信,就在清晨,拖来一具死尸,断其手足,立在县府门口。周纡听到后,便蹲在死尸旁边,做出和死尸说话的样子。

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其口眼有稻芒,就秘密问守门人:“都有哪些人装载稻草进城?”守门人说:“只有廷掾一人。”于是逮捕廷掾,审问后,供认俱实。廷掾妒贤,栽赃污陷,官场对头,常用手段,可耻!

(《后汉书•周纡传》)

五、陆云料事如神

陆云,字士龙,吴郡人。出任浚仪县令。县中有人被杀,不知谁是凶手。陆云拘留被杀者的妻子,而未加审问。过了十几天将其放出,秘密派人随后监视,说:“她离此不出十里,必有一男子等候并与她说话,就把那男子捉来。”

这个女人,走出不到十里,果然有一个男子在等她。于是捉来审问,他如实招认了与这个女子通奸,一起杀害其夫的过程。并说听到这女子从县府中出来,不敢在附近与她说话,所以相约在远处等候。

以此以后,全县人都称陆云为神明。

(《晋书•陆云传》)

六、智擒偷靴贼

任城王梁谐,为齐武帝第十子。被任命为并州刺史。当时有一妇女,在汾水边洗衣服,有骑马人偷换其新靴驰驱而去。洗衣的妇女,拿着骑马人换下的旧靴,到州府告状。梁谐将城外老太婆都召集在一起,告诉她们说:“有一个骑马人,在路上被贼,抢劫杀害,丢下这双靴子。这里有没有他的亲属?”

一个老妇人,香了靴子,捶着胸哭道:“我的儿子,昨天穿着这双靴子往他妻子家去了。”梁谐按照她的所说,将那人捕获。

(《北齐书•任城王潴传》)

七、心如悬镜

陈良翰,字邦彦,临海人。任温州瑞安县县令,审讯案件都能属实。有人问他有何奇术?陈良翰说:“没有奇术,只不过此心秉公,如虚堂悬镜而已。”

(《宋史•陈良翰传》)

八、包公智勘牛舌案

包拯,字希仁,任天长县令。有人来告状,说自己家耕牛的舌头,被人偷着割掉了。包拯说:“你回去把牛杀掉,卖了。”

不久,又有人来告状,说:前一家人,违背官府禁令,私自杀牛。

包拯一拍惊堂木,说:“你为何偷割人家活牛舌,又告人家违背官府禁令(官府有禁止杀牛的命令)的状?”

此人一惊,立刻跪倒,服罪。百姓闻知,尽皆叹服!

(《宋史•包拯传》)

九、仆人与主子一案,颇神奇

李孝寿,字景山。任开封府太守。为人廉洁通达。

有举子,为人老实,常受其仆人欺侮,十分愤怒。这天,举子写好状子,准备送州府,告仆人。经同学解劝,就放了他。那个同学开玩笑,仿照李孝寿的口气,对仆人宣判说:“不拟立案,施以杖刑二十。”

第二天,仆人悄悄拿了那个状子,到州府,告其主人:私自判决。

太守李孝寿把举子,传到州府,了解事情的原由,本末。李孝寿太守说:“你的所判,正合我的意思。”于是,如数打了仆人二十棍,并教训“仆应尊主之礼”。又谢举子所判:代官府用心了。

那个仆人,自找受杖,从此改过,尊敬主子。主仆和好。乡里人都感到太守的行为,新奇正确!似有合天意。

(《宋史•李孝寿传》)

正是:

三尺头上有神灵,

仆人欺主不公正。

仆人告主太守怒,

反打仆人二十棍。

天理昭昭不容恶,

共魔施瘟毒百姓;

害人反而毒自己,

时态不会顺魔心。

世界人民皆觉醒,

神灭邪共力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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