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的疑问 五族共和为何没有维族?(图)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五族共和源自清末立宪运动的“五族大同”,是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口号。与之相对应的“五族共和”论,也成为民国初年影响颇深的民族思想。这一原则强调了在中国的五大族群和谐相处。以五色旗作为国旗,分别代表汉(红);满(黄);蒙(蓝);回(白);藏(黑)。其中“回”,不是指现在的回族,而是泛指回教民众,亦指回疆各民族,包括新疆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等,清朝曾将新疆称为回疆。

五族共和的提出,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维护中国领土完整。在那个时代有过一个词汇,叫中国本部,也就是所谓汉地十八省。辛亥革命最开始有很浓重的民族革命味道,当时有些革命党人甚至认为,可以把十八省之外的土地让给列强以换取对革命的支持。但这肯定是不行的。既然五族共和的提出是为了维护统一、保持版图完整,那么这五族涵盖哪些领土呢?大致包括汉(十八省)、蒙(内外蒙古)、满(东北,或者说满洲)、回(西北)、藏(青藏)。

“五族共和”强调在中国的五大族群和谐相处,它源于清末立宪运动时提出的“五族大同”。

当时,奉旨考察归来的大臣载泽和端方等呈《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主张“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放弃满洲根本,化除满汉畛域,诸族相忘,混成一体”。同时,以恒钧等满族留日学生创办的《大同报》、《北京大同日报》等,也以提倡“汉满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为宗旨,宣传“五族大同”。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孙中山认为,辛亥反清革命之前,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是以发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

由于策略上的需要,“五族共和”在民国初年被作为维护国家统一、争取各少数民族参加民国的口号和政策而加以强调。在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还用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自行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