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众谴责港府及中共中央暴行(图片来源:看中国/李天正)
【看中国2019年11月20日讯】香港主权转移以来,人大有5次释法前例,却有高达4次不符程序正义,引发社会反弹。香港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若人大再度违反程序释法,将严重冲击“一国两制”信心。
※人大释法在香港基本法中的法源依据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
但如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对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终审法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禁蒙面法”违宪 人大释法疑虑再起
香港高院18日裁决“禁蒙面法”立法方式违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9日对此表达强烈不满,并称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人大常委会判断和决定,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一些人大代表的有关意见与建议。
外界分析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上述表态,暗示将6度释法,且可能罔顾程序正义,直接推翻香港高院裁决,令外界忧心所谓“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再度沦为一纸空谈。
香港执业大律师、现任公民党党魁、香港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司法程序走完前就跑出来讲话,可谓“非常不智”。
他说,就目前情况来看,港府一定会就高院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因此距离人大释法至少还有两关要走,一是高院的上诉庭,再来就是由终审法院请人大释法。
※人大5次释法 4次不符程序
根据基本法,人大释法应由终审法院请全国人大常委解释,然而在香港主权转移迄今22年来的5次释法中,北京仅一次遵循这项程序,其余4次都不按程序进行,因此提到人大释法,港人情绪复杂。
5次释法分别发生在1999年、2004年、2005年、2011年、2016年。除2011年因应外交事务而做的第4次释法是由终审法院所提出外,第1、3次提出释法者是行政长官,第2、5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皆不符程序。
其中最具争议的人大释法是2016年的第5次释法,这次释法源于多名立法会议员在宣誓时被指涉嫌“辱华”。最终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直接导致6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被褫夺资格。
香港学者梁启智曾撰文分析,2016年的人大释法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并至少衍伸出以下问题。
首先,这次释法并非由终审法院所提请,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
其次,当时香港法庭正在处理政府和立法会就宣誓问题诉讼,人大常委却中途跑出来释法,使得法庭连按原有程序考虑如何解释基本法的机会也被剥夺。
再者,相关的基本法条文本身没有提及宣誓的形式,但释法内容却对此作详细说明,形成了北京以“解释基本法为名,增修基本法为实”的客观后果。
※泛民盼北京保持理性 尊重香港司法
属香港泛民派的议员杨岳桥表示,目前香港民众对港府已经失去信任,司法独立是最后的期望。倘若人大再次违反程序释法,将冲击港人已经很脆弱的“一国两制”信心。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宣称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判断和决定。杨岳桥批评这项说法“站不住脚”。基本法明列,香港法院有权解释基本法,且过去逾20年来也已多次做出解释。
他呼吁香港建制派与亲北京阵营,一定要说服北京尊重香港法院与遵守程序正义,“反送中”已让香港社会动荡5个多月,若人大常委会再度迳自释法,对于平息纷扰并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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