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非反政府 是捍卫法治人权(图)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表示,“比起有市民参与一场非法集结,对法治造成更大潜在侵蚀的,是有警员滥用暴力,且无需为此负责。”(图片来源:youtube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9年10月31日讯】香港大律师公会是最先表态反对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团体之一,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认为,法律专业对政府和警队以更严谨标准审视,不是双重标准,更非反政府,而是捍卫法治及人权。

据《立场新闻》报导,戴启思(Philip Dykes)说:“我没有预料过事情如此发展,但我能够理解,当我看着事情发生。”、“大家的关注不再限于《逃犯条例》,毕竟它不太可能直接影响到你,但现实有其他更加逼切、市民关注的问题,都在今次运动中浮面。”

早在2月中,戴启思就在《壹周刊》撰文,质疑政府之说有误,表明建议值得社会忧虑以及认真审视。而民阵3月底举办的首场反修例游行,统计参与人数约为1.2万。

在之后几个月,公会多次就修例向港府提交意见书、发表声明、多名执委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均表明反对修例。香港各界、甚至国际社会也开始纷纷就修例表达不同程度关注。

到了6月6日,法律界发起主权移交之后第五次法律界黑衣游行,将近3,000名律师参与,是五次游行中人数最多。当日戴启思、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与多名法律界选委,站在队伍的头排,由终审法院静默行至政府总部抗议。

6月9日后,民阵举办第三次反修例游行,参与人数高达103万。然后就是一路走来到今天,不少人形容成“no way back”的境况。

“用谚语来说,(逃犯条例)就是压垮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大家在过往几年对香港政府不满,累积而成的后果。”

“很遗憾地,政府没有尽早与示威者对话,也没有承诺回应他们的关注,重启达致普选目标的政治程序。如果政府当初尽快对话,回应示威者希望独立调查警队的要求,或者事情一早已经完结。”

戴启思明言,“情况之所以继续恶化,是因为政府无所作为。”

戴启思:比起非法集结 港警滥暴对法治更大侵蚀

戴启思强调,无论大律师公会批评政府、警队或是批评示威者,宗旨只有一个,那就是捍卫法治。而法治亦非如政府所言,“你可以说示威者是在‘违法’。但当他们被逮捕、带上法庭,获律师代表,接受公平审讯,罪成后获判适当的刑罚,这就是‘法治’。”

戴启思指,维护“法治”不只是要市民守法,“法治包括一个肯问责的政府,及尊重人民的权利。”

“比起有市民参与一场非法集结,对法治造成更大潜在侵蚀的,是有警员滥用暴力,且无需为此负责。”

戴启思认为,法律专业对政府和警队以更严谨标准审视,不是双重标准,更非反政府,而是捍卫《基本法》及人权。

大律师公会的责任是捍卫法治、《人权法案条例》,及捍卫《基本法》。如果我们看见有人破坏《基本法》和人权法,我们就要发声。”

“如果我们不就问题发声,政府下次只会变本加厉,这是我们的责任——这不是反政府,而是捍卫《基本法》和《人权法案条例》赋予市民的权利及自由。”

“《基本法》不是因要为政府提供高床软枕而存在,它是为了香港人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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