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中的第五诫,就是要孝敬父母。(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有一天,我到Kroger超市购物,走出门口的时候,一个美国黑人少年,大约十一、二岁,开口向我要一块钱,我拒绝了。
走没有二步,想了一想,我从皮夹拿出了一块钱,往回走,走向那个少年,将一块钱给了他,他非常高兴。
我向他说,你拿了这一块钱,必需为我做一件事。
他脸上有点狐疑的说,什么事?
我说,你回家的时候,要向你的妈妈说一句“我爱你”,然后抱她一下。
他觉得怪怪的,但是,答应了我,说他会。
接着我对他说,GIVE ME FIVE。
这是美国小孩常做的动作。
我们两个人就举起右手,拍了一下。
我说,现在是你欠我一个,我欠你五个,你承诺会对你妈妈好,我也承诺我会找机会对五个人好,让他们高兴快乐。
然后我们互相说再见。
就我所想,会在外面向人讨钱的少年,大部分是家境不好,而且家里的父母也很少教小孩,所以我想或许我可以在这里和他有个互动的机遇,彼此承诺将爱传送出去,反正是没有伤害。
我欠的五个,第一个我要对他好的人,哈,是我自己,那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就没有再吃任何东西,即使有点饿;我告诉自己,这样对我有好处,会让我健康一点的啦。
而且,我不用对自己说“我爱你”,我也知道我很爱我自己。
第二个应该是我太太,第三个是我儿子,这个简单啦,因为经常在做。
第四个,打电话给在台湾的妈妈,撒娇一下,老小孩对老妈妈,还是可以这样做的,我不会觉得肉麻,她也不会觉得肉麻。
至于第五个,哈,就请您帮我想想。
上餐馆和祷告
前天和一个有二个小孩的妈妈交谈。免不了的会谈到小孩的教育。
我说,我们和儿子每个星期都一起吃饭,有时在家里,有时在外面,如果是在外头的餐馆吃饭,都是儿子付钱,因为他现在会赚钱了。
她听了很羡慕,因为美国人的子女很少对父母这样慷慨。
而当她听到我说,我儿子也经常为我们祷告,更是羡慕得不得了。
但是,她似乎对上教会没什么兴趣。
我问她,你可知道“十诫”?
她说,听过。
我说,十诫前四诫说的是人和上帝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第一条,第五诫,就是要孝敬父母(respect your father and mother)。
我说,其实你去教会最主要的不是你信不信上帝的问题,而是要让你的六岁的儿子去上主日学,让他在那里会学到如何祷告,也会学到要孝敬父母,这样他就会知道怎样为你祷告,也会知道他应该为你祷告。
听到这话,她眼睛似乎一亮,神色若有所思,好像是被我的话触动了。
我并不是在向她传教喔。
我只是希望她和她的儿子之间,将来能够彼此在心灵上有更好的互动,而这也是爱的扩拓的途径。
若是她的儿子能够知道要为妈妈祷告,试问,请妈妈到餐厅吃饭,不就是水到渠成之事了吗?
哈,可能有人会认为原来爱吃的我让儿子去教会上主日学,是另有所图,为了餐馆的大餐的啦。
其实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既然柳已成荫,那我理所当然的就在荫下舒适的纳凉啰。
儿子有能力也有心意请我们上餐馆吃饭,我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是吧?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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