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梁振英的公开信(图)
10月10日晚,曾被捕的中大女生吴傲雪(Sonia)向校长段崇智哭诉自己在葵涌警署曾遭遇性暴力。(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9年10月20日讯】梁振英先生:
读到你写给中大校长段崇智的公开信,我非常惊奇,贵为国家领导人,你怎么不用心在国家的大政方针,咁得闲过问这么具体的问题?这种文章不是应该由低层次的政府文宣或蓝营刀笔操刀的吗?是政府人才枯竭,还是你太喜欢卖弄你的文才?
更令我惊奇的是,贵为国家领导人,你的思想水平和文字水平竟如此低劣。你要写文章,至少应该有起码的思维逻辑和语言逻辑,否则与其弄巧,不如藏拙。
对于中大同学对警察的指控,段校长只是要求“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在查明细节后,警方必须有清晰的交待和恰当的处理”,这有错吗?段校长并没有断言警察有错,他只是要求“查明细节”,莫非有中大同学指控在先,政府不应该“查明细节”?段校长也没有要求查明细节后,应该严办警察,他只是要求要有“清晰的交代和恰当的处理”。何谓“清晰的交代”,就是不管错在警察或错在同学,一一都凭实际证据作出交代(林郑月娥不是喜欢把“公开、公平、公正”挂在嘴边吗),有了“清晰的交代”,然后才轮到“恰当的处理”。什么叫恰当的处理?就是依现行法治准则去处理,不偏私不枉法,莫非“恰当处理”有错,不恰当的处理才合你的意?
校长对政府的要求非常克制,也相当严谨,体现出基本的理性精神,和在官民两造之间不偏不倚的态度。
更令我大开眼界的是,你意然对段校长提出这样的要求:“未知你和大学管理层有没有在‘了解被捕后遇到的种种情况’的同时,顺便了解一下这些同学在被捕前的行为:他们有没有掟砖?有没有放火?有没有掟汽油弹?有没有破坏地铁站?有没有袭击警察?有没有毁坏大中小型企业的商店财物?有没有煽惑他人?如果你不知道,你有没有责任同样了解一下?如果你知道,你会报警吗?”
一连串的反问,你都够哂理直气壮,但贵为国家领导人,莫非你不知道,对任何犯罪行为的查证,都不是大学当局的义务,更不是他们的责任,大学当局既没有相应的权限,也没有职业的经验。同学被捕都在校外,那根本在段校长的权力范围之外,即使在校内,有严重违法事件,校长也只能报警处理,不能越俎代庖。同学为何被捕,查证的责任在警方,问题是,警方查案也不可违法,不可以插赃、逼供、凌辱、私刑?这些传统的法纪,贵为国家领导人,不应该不懂吧?段校长只是指出,有人指控警察违法,政府应该在“查明细节”之后,作出“清晰的交代和恰当的处理”,这不是任何一个政府执政的基本伦理吗?如此要求,很过份吗?
给你做校长,你怎么“顺便了解同学在被捕前的行为”?你不在现场,如何掌握真实情况?同学说没有违法,莫非你可以无中生有指控某位同学说假话?如此“顺便”,真是方便,但方便不是法治,方便只是方便你指控同学而已。不管警方日后如何处理,今日你要求段校长逼问同学有没有掟砖放火、袭击警察,那都是强人所难,也有违法治精神,你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没有,岂不是枉为国家领导人?
近日树仁大学副校监胡怀中在给全校师生的信中,强调“根据香港实行的普通法奉行无罪推定的原则,即在法庭裁定前均假定无罪,学校亦会尊重法治精神,按此原则处理相关学则事宜。”那你要不要再写一封公开信给胡怀中?
段校长要求政府针对20宗个案,在“现有机制以外”作出严正跟进,“让法治精神得以彰显,让信心得以重建。”为什么要在现有机制以外去跟进?就是“现有机制”已经失灵,所谓警察投诉科根本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所谓监警会也被亲政府势力把持,公众对政府已失去信任,只有在现行机制之外寻求更有公信力的侦查,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那种侦查才有意义。这是段校长为顾及政府的脸面,不直接提出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要求,人家已经很节制了,你还嫌他说话不直接,那直接一点说,就是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那样你听起来会更顺耳吗?
梁振英先生,写这样的信很不智,这只是自暴其短,为你的地位着想,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因为做得越多,你的公信力也会越少,那对于国家领导人来说,实在不是一件好事。至少,看了你的文章,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你的任期内,香港会搞成那种局面。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学校的事还是让学校去做,林郑政府的事也让林郑去做,你有时间,不如多想一想“港独”的大难题。“港独”本是伪命题,只是几个年轻人一时冲动的奇想,你把它使劲“煲大”,“煲”到今天,已在年轻人中潜移默化,年轻人誉你为“港独之父”,你对香港的贡献真应该加载史册了。今日满街香港人分离倾向强烈,中共如何收拾香港人心,正愁肠百结,你还是放过段校长,好好为党国做一些实事吧!
不管如何,有一点要提醒你,你要在普通人的认识水平上和普通人说道理,低于普通人的水平,没办法和我们说道理。
以上浅见,望你反省,也不吝指正。
一个普通香港市民 颜纯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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