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识印捕盗,这位县令有神助
金代儿好问《续夷坚志》记载:
王晦,字子明,泽州人。他当初做长葛县令的时候,一天,他骑着马在水边行走,忽然发现旋风赶着马走,时而往前,时而往后,几里路,马都被风牵掣着,不肯按他的驱使离去。
王子明县令怀疑其中有不寻常的情况,便放松缰绳,随马自行。只见旋风入水,带动着马,四次入水,又从中跃出。王子明派人把附近的居民喊来,又叫骑马的侍从,和他们一起下水搜索,找到一具被害不久的尸体,王子明查看死者的衣服,从他身上佩戴的小皮袋里,得到买布的单目和一枚木印。王子明叹了口气,收藏起来,不告诉别人。
随即进了县城,马上下令:要布行的老板,带着布到衙门来,声称官府要买。不久,县衙里堆满了布。王子明一一辨认,果然有布盖着他得到的那枚木印,于是依次讯问,盗布杀人的罪犯,很快被抓获。
全县的人,都说王子明县令神了,声誉大振!
【评点】
王子明县令发现杀人案,有神秘色彩,这肯定是有神鬼相助。但他查看死者的情形,表明他很有心计。杀人越货,行为慌张,想做得干净利索,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王子明依靠所得死者买布的单目和木印,采取措施,分析推断,迅速破案,显示了讹很强的断案能力,其中,他处事的细致,是很重要的因素。
二、东方朔偷酒喝
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记载:
东方朔,字曼倩,西汉平原厌次县人,汉武帝时,官至太中大夫、给事中。为武帝弄臣。
岳阳有座酒香山,相传古时候这里有仙酒,人喝了这酒,就可长生不死。汉武帝得到了这种仙酒,结果被东方朔偷喝了。
武帝大怒,要杀掉东方朔。东方朔对武帝说:“陛下杀我,我也不会死;我如果死了,那这仙酒就不灵验。”这个回答很巧,武帝就放了他。
东方朔这几句话,说得圆转简明。人们猜想,他偷酒喝以后引发出那番议论,意在讽谏武帝的求长生不老,是不可能的。
【评点】
人活百岁,终有一死。但古代某些帝王,七情六欲不断,佛道神术不修。却企望长生不老,绝不可能。汉武帝就非常想成仙不死,热衷于炼仙丹,吃仙药,饮仙酒。聪明滑稽的东方朔,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喝了武帝的仙酒。其实,东方朔并不信常人能饮仙酒而不死。他是想借此机会,来劝谏武帝。他的这次劝谏,可谓别出心裁,颇富智慧。
三、一言决狱
宋代施德操《北窗炙輠》记载:
魏公应,在徽州担任司理的时候,有两个人约定,五更时,乙到甲家相会,乙按时赴约。鸡鸣啼晓,甲到乙家,喊叫乙的妻子说:“乙和我相约五更天到我家来,现在鸡都叫了,他为什么还没到呢?”乙妻吃惊地说:“乙巳去了很久呀!”于是,甲和乙妻,一起到甲家去等候,乙仍然没来。天亮以后,两人到处寻找乙的踪迹,最后在一竹丛中,找到了乙的尸体,乙随身携带的轻便物品和钱财,都不见了。乙妻悲伤地哭叫着对甲说:“是你杀死了我丈夫!”并告到官府。但这场官司,久久不能定案。
有一次审讯甲,一个官吏问道:“乙和你相约,乙没到你家,你去探访乙家时,只应该喊乙,你放着乙不喊,却喊他的妻子,这就证明是你早已杀死了她丈夫,你心中明白他已死了!”
甲无话可说。一句话,这件案子就了结了。
【评点】
断案要善于抓住疑点。这桩甲杀乙案,甲杀了乙,又主动去问乙的下落,洗掉自己杀人的嫌疑,使这桩案子显得扑朔迷离。而乙妻咬定甲杀了乙,并无证据,以致长久不能定案。最终定案,得力于某官吏的一语中的。
四、滴血断案
金代元好问《续夷坚志》记载:
范元质在平舆县做县令,判案的经验丰富。函头村的李家兄弟,仗财逞强。李三的水牛,生了一头小牛,几天后死了,扔在水中。这时,邻居张氏的水牛,也生了一头小牛。
李三出钱收买某人,偷了张氏的小牛,送到自家的水牛屋里,喂养起来。张氏发现某人偷了自己的小牛,某人为人比较老实,只好坦白交代,并且还告诉张氏说:“李家的小牛死了,扔在水里,如今他家喂养的是你家的牛。你到官府告状,我去作证。”张氏把这件事告到县衙。
范元质县令说:“这不难判断。”命令衙役,打来两盆新鲜的清水,刺破两头牛的耳尖,让血滴在水中,李家的大牛与张氏的小牛,两头牛的血,毫不相融。然后,又捉来张氏的小牛与张氏的大牛,验血相配,也这样试验,小牛的血滴在水里,马上和张氏大牛的血,相融而凝结在一起。范元质县令,当即把小牛判回,还给了张氏。
县里的人,都称他为神明。县命范元质,名天保,是磁州人。
【评点】
李、张两家的小水牛之争,不是什么大案,又有人证实小水牛本是谁家的,使这事容易判断。范元质处理这件案子,不以各自申诉为依据,滴牛血于清水中来定夺,更加客观而无可争辩。而他自己显得从容不迫,游刃有余。这是卓有经验的可贵!
五、烧猪查凶手
宋代郑克《折狱龟鉴》记载:
张举,是三国时期的吴国人,担任句章县令。他办案认真负责,注重调查研究。有一个妻子,杀了自己的丈夫,随即放火烧毁房子。对人说是火把丈夫烧死了。丈夫家里的人,怀疑这事,就上告到官府,妻子不服。
张举便让人弄来两头猪,杀掉一头,留下一头,然后堆放柴草,焚烧这两头猪。最后检查,发现那头活着被烧社的猪,口里有灰,事先杀死了的猪,口里没有灰。于是,张举又查验那具尸体,口中果然没有灰。再把死者的妻子,提来审讯。她老老实实服罪了。
【评点】
妻子杀了丈夫,又放火烧了房子,焚尸灭迹。死无对证,又无旁证,这案件是棘手的。聪明的县令,烧猪验尸,让案情真相大白,确实奇巧,智慧。
六、汪直失宠
明代文林《琅琊漫抄》记载:
明代宪宗时,太监阿丑,诙谐滑稽,常常在宪宗皇帝面前演戏,很有东方朔讬辞委婉进谏的风度。
当时,汪直太监,执掌朝廷大权,势力压倒宫廷内外。阿丑装扮成醉人酗酒。
一个人假装说:“某官来了!”阿丑像以前一样酗酒、骂人。
那人又说:“皇帝来了!”阿丑仍然是酗酒、骂人。
那人接着说:“汪直太监来了!”醉人阿丑,惊吓住了,立刻小心、安静下来。
旁边一人说:“皇帝来了你不怕,而怕汪直。为什么呢?”
阿丑回答说:“我只知道有汪太监,不知道有皇帝。”
从此以后,汪直渐渐不受宠爱了。
【评点】
借演戏贬人,走的是曲线,把正话反说,言此意彼。阿丑为贬汪太监,扮醉汉不怕宪宗皇帝,只怕汪太监。宪宗皇帝宠爱太监,但是
总不希望太监的权势超过自己。阿丑深知这一点,他只以一出简单的戏文,就切中要害,使汪太监失宠。而他则给人留下善谏的深刻
印象。
七、太守公正,秘询雪冤
明代朱国祯《涌幢小品》记载:
保定御史栾尚岳,居家养病,略略得知他的奴仆和小妾通奸的情况,就和妻子商量,想打死奴仆。小妾听说了,把消息、告诉给那奴仆,
那奴仆用重金收买了一个屠夫,屠夫夜晚到栾尚岳家,把他们夫妻都杀死了。
那奴仆偷偷地把他们的血,洒在和栾尚岳素有仇怨的赵某家门口和所经过的道路上。然后就假装惊恐地大声喊叫,聚集众人寻找凶手的踪迹,以血为证据。栾尚岳没有儿子,他的小妾和奴仆、就揭发赵某,赵某被判处死刑。赵某的确是平白无辜,不服,多次上诉,于是复审。
当时,青阳人章时栾,是太守,他一尚办事公正,见此案情,就起了疑心,秘密询问:那奴仆最亲近的是什么人?得知是个屠夫,就把屠夫的妈妈请来一问,她立即吐露了真情,那奴仆、小妾、屠夫都伏法,死者御史栾尚岳的冤仇得报,无辜的赵某,被释放回家。
【评点】
赵某杀人一案,本不可信,哪有杀了仇人在自己经过的路上和家门口留下血迹的道理?这样做,无异于张贴杀人布告。但陷害他的栾尚岳的小老婆和奴仆,告到县里,县里居然认定赵某杀了人,判他死罪。所幸,太守章时栾,能够明察,使真凶未能逃脱法网。杀人案关系人的生死,万万粗心不得,赵某一案就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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