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十大最佳二战步兵武器(三)(组图)


在2009年4月的一次训练中,加拿大士兵检查一把大威力手枪。(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接续:十大最佳二战步兵武器(二)

第八位:勃朗宁大威力手枪(Browning Hi-Power)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款手枪同时被盟军和轴心国双方作战部队列装为辅助武器,它就是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勃朗宁大威力手枪是在美国著名枪械发明家约翰・勃朗宁(John Moses Browning)基础设计上,由迪厄多内・塞弗(Dieudonne Saive)和比利时赫尔斯塔尔国营工厂改进及完成以及生产的单动操作式半自动手枪,发射当时欧洲威力最强大的9×19毫米手枪子弹。


被比利时军队所使用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Rama/wiki/CC BY-SA 2.0)

勃朗宁大威力手枪最初是应法国军队对新型军用手枪的要求大容量(法语:Grand Rendement),或称为大威力(法语:Grande Puissance)而设计的。法军的要求是,武器尺寸必须紧凑,供弹具至少能够装填10发子弹,一个弹匣分离装置(即配用可拆卸式弹匣),具有外置式击锤,具有装在枪身表面的手动保险,火力强大且分解和重新组装简单,能够击杀50米内的任何目标。

比利时赫尔斯塔尔国营工厂委讬勃朗宁设计一支符合上述规格的新型军用手枪。1922年,勃朗宁研制出两种采用不同原理的原型枪,其中一种方案采用简单的反冲作用原理,另一种方案则采用了后膛闭锁及枪管短后坐原理。这两把原型枪都使用了新设计的双排左右交错排列式弹匣(由设计师迪厄多内・塞弗所设计),从而在不过度增加握把尺寸或使弹匣突出太长的前提下,将弹匣容量增加至10发以上。

1928年,塞弗把许多柯尔特公司原有的M1911手枪的专利与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加以整合,从而推出了塞弗—勃朗宁M1928原型枪。这个型号的分解步骤与M1911手枪相似,使用了M1911手枪的可拆卸式枪管衬套。1931年,勃朗宁大威力手枪的设计基本定型。全枪长度为197毫米,空枪重量为900克,弹匣容量为13发,有效射程50米。

这款手枪名称中的“大威力”(Hi-Power)是指该枪的13+1发子弹容量几乎是同时代设计手枪(例如鲁格手枪或毛瑟1910手枪)的两倍。此外,虽然9×19毫米鲁格手枪子弹的威力不如45 ACP,但在不流行45 ACP的欧洲国家之中,这也算得上是大威力手枪子弹了。大威力手枪通常被简称为“HP”(“Hi-Power”或“High-Power”的简称)或是“GP”(法国人所给的名称:“Grande Puissance”的简称)。由于这把手枪最初于1935年推出,因此经常又被简称为“勃朗宁HP-35”、“GP-35”、“P-35”或是“1935型”。它在比利时和爱尔兰服役时,有时又被称为BAP(英语:Browning Automatic Pistol,意为:勃朗宁自动手枪)。当年大威力手枪还有一个外号“九之王”(英语:King of Nine)。该系列在推出后不断进行改进,因此产生了许多型号,但即使是在比利时,整个手枪系列仍然经常被统称为“大威力”。

1934年,勃朗宁大威力手枪的完成设计并准备投产。比利时军队最先在1935年采用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并将其正式命名为勃朗宁P-35。不久之后,比利时警察也开始装备该手枪。随后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装备该手枪。然而,法国军队最终却决定不采用该手枪,反而改为采用设计概念相似但是不论口径和弹匣容量都更小的Mle.1935手枪。

在二战初期,德军在占领比利时以后,占领了及强逼赫尔斯塔尔国营工厂为其生产武器。德军随后使用缴获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并且分配命名编号为640(b)手枪(德语:Pistole 640(b);“b”,德语:belgisch,意为:比利时)。在德国占领以下的国营赫斯塔尔为德国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使用烤蓝表面处理,并且由德国武器局(德语:Waffenamts)负责打上检验标记和装备部队,并命名为WaA613手枪。在德国服役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主要被武装党卫队和空降兵等部队的人员所采用。

由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约翰・英格利斯有限公司(英语:John Inglis Co.)所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为盟军所使用。英格利斯在1944年的秋天开始投入生产,他们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被英国空降部队以及秘密行动组,或是诸如在特别行动处(英语:Special Operations Executive,简称:SOE)、美国战略情报局的职员和英国特种空勤团突击队队员所采用。为英联邦国家的军队生产的英格利斯大威力手枪在英国被命名为“Mk 1”或是“Mk 1*”,并会在套筒左侧印有其命名和生产公司的详细资料。在英国和英联邦军队服役的则被命名为“2型Mk 1手枪”(英语:Pistol No 2Mk 1)或是“2型Mk 1手枪*”(英语:Pistol No 2Mk 1*,在适用情况下)。

在二战结束后,国营赫斯塔尔逐渐恢复并且继续生产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它先后被50支军队(93个国家)所采用并且作为的军用制式手枪,英国军队于1954年正式采用该枪作为军用制式手枪,它也同时成为遍及英联邦国家军队的制式手枪,使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在战后更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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