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影帝控小报诽谤 获赔6200万澳洲最高(图)


奥斯卡影帝杰佛瑞罗许(图)2017年遭小报爆料不当肢体接触女演员,他反控报纸诽谤,获判胜诉,应得287万澳元(约新台币6200万元),刷新澳洲诽谤赔偿记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奥斯卡影帝杰佛瑞罗许2017年遭小报“爆料”,不当肢体接触女演员,他反控报纸诽谤。联邦法院今天判他胜诉,应得287万澳元(约新台币6200万元),刷新澳洲诽谤赔偿记录。

雪梨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2017年报导,杰佛瑞罗许(Geoffrey Rush)参与雪梨剧团(Sydney Theatre Company)2015-2016年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King Lear)演出时,对同台女演员有不当肢体接触。报导宣称,剧团曾接获相关投诉。

联邦法院认定报导内容是“轻率、不负责任的煽情报导”。下级法院先前已判杰佛瑞罗许胜诉并裁定部分赔偿金后,每日电讯报持续上诉,结果换来澳洲史上针对个人诽谤相关罪名的最高赔偿金额:287万澳元。

澳洲广播公司(ABC)报导,审理过程中,杰佛瑞罗许曾提议对方支付5万澳元和解。

杰佛瑞罗许1997年以“钢琴师”(Shine)一片荣登奥斯卡影帝,也是同时获金球奖、艾美奖和东尼奖肯定的少数明星之一。

在台湾也有艺人提告周刊爆料的相关例子:

去年壹周刊以封面故事报导为林志玲的秘密爱巢,并且刋登2张从山坡马路上拍摄的生活照,惹怒了林志玲,在同年同月23日,状告壹周刊侵害隐私权,并且求偿1千万,终于8日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林志玲胜诉,可获得精神抚慰金80万元。

林志玲辛苦捍卫个人隐私权

身为一个知名公众人物,林志玲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生活中随时有狗仔队及记者跟踪拍照,不胜其扰,都要忍受应对,但是壹周刊这一事件逾越尺度,无怪乎连好脾气的志玲姐姐都生气了。

根据《联合报》报导,壹周刊107年3月21日出刊878期B本,封面故事为“言承旭直捣香闺林志玲秘密爱巢曝光”,内容第六页至第九页报导,标注了“疑似林志玲的女子裹着浴巾关纱门”、“扎着马尾的林志玲往房间走去”等2张照片,文章指出居住在北市文山区一处社区大楼,顶楼二户打通成96坪等语。

林志玲指出,壹周刊公司、总编辑、副总编辑、及主任兼跟拍记者等人,为了刺激周刊销售量,罔顾隐私权,跟拍记者用摄影机窥视、窃录家中的生活情形,并向社会大众公开揭露住所资讯及住宅内的私人生活照片,严重侵害隐私权,求偿1千万元。

林志玲住处,平常两边窗帘都有拉上,仅留一小缝通风通气用,无奈跟拍记者却长期监视持续拍摄家中动向,林志玲认为,家中私人活动无意愿向社会大众公开必要。壹周刊则辩称非用窥视等违法方式拍摄,是林志玲自己靠近阳台,在外面可察见而拍到的。

总之,判决书指出,被告辩称原告林志玲的婚姻状况是大众瞩目及关注焦点,具有公益性和极高新闻价值,但法官则认为,此非不具公益性,不能因为具有新闻价值,为满足会大众好奇,侵犯原告私领域空间。

法官认为,根据周刊刊登的照片,林志玲单纯调整门窗、经过门窗前,无意愿、预期家中生活情形遭人摄录公开,被告以科技设备不法窥探、窃录并公开原告家中生活情形,侵害隐私权情节重大。最后法官审酌权衡轻重程度,林志玲得请求精神抚慰金8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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