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拟大砍试委人数 考试院长:造成宪政危机(图)

【看中国2019年4月18日讯】立法院初审通过将考试委员从19人减至3人,考试院长伍锦霖4月18日在考试院会发表谈话表示,如果最后立院强行通过有违宪疑虑的法律,且破坏文官体制,损及人民权益,他将会负完全责任。

据《CNA》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4月11日初审通过“考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将考试委员由19人减至3人,任期也由6年改成4年。

考试院发布了新闻稿表示,伍锦霖在考试院会上发表“忧考试院弱化造成国家宪政危机─伍锦霖誓言捍卫文官体制及人民权益”谈话,他认为,此修正草案对于宪政体制以及运作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导致宪法赋予考试院的职掌难以有效推动。

伍锦霖还说,立法院对考试院组织法的修正内容固有看法,但是否符合宪法五权体制的设计,以及影响有效合宜的运作,所涉者已经非单纯修法问题,考试院应该审慎研议提出符合宪法规范的意见。

伍锦霖又说,宪法第88条规定考试院的委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范围以考试院宪定职掌事项为范畴。超然独立跟合议制的考试院,是宪政的设计与传统,而考试委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立场与态度,合议制则是以多数决方式做决策,两者并无矛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伍锦霖指出,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本于职权行使之立法权,考试院当然给予高度尊重。但是宪法第87条明定考试院就职掌事项,得向立院提出法律案的提案,自行宪至今已超过70年,皆由所属部会研提草案函陈考试院并经由院会决议后,函请立法院审议。

伍锦霖指出,该运作模式不仅属宪政设计,而且是因为考试院宪定职掌的国家文官重要典章制度,必须经由合议制运作,广纳多元意见。

最后伍锦霖呼吁,各宪定机关应本五权分治、平等相维与互相尊重的原则及精神,行使宪定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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