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垫巨款帮盖港口破产 政府却不认帐(图)


中国辽宁省丹东港的营运公司“丹东港集团”遭遇到债务危机,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丹东市政府偿还。岂知,官方却回应没有偿还的义务!(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9年4月5日讯】中国辽宁省丹东港的营运公司“丹东港集团”遭遇到债务危机,而该集团目前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丹东市政府偿还填海造地和港口基础建设的227.89亿人民币资金,借此避免破产重整。岂知,官方却回应不存在此问题,并强调丹东市人民政府没有偿还的义务。

《LTN》综合中媒报导,丹东港集团在2017年底出现债务违约,随后陆续以资产抵债和现金等方式来偿还债务,或是与银行等机构达成和解,贷款展期3至5年,或是降息等措施。

在几番努力下,丹东港集团的债务总额从2018年9月的489.31亿元(大约2,280亿元新台币)降到2019年2月的388亿元(大约1,808亿元新台币)。

丹东港集团希望能以债务重组的状况解决眼下困境,已在3月中提起诉讼,表示该集团在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的委讬之下,开展填海造路、港口公用建设活动,并要求丹东市政府偿还227.89亿人民币(大约1,062亿元新台币)的垫付资金。

丹东港集团的执行总裁胡凤浩表示,若政府能把这些资金偿还到位,目前的违约问题就能够解决,那么公司也不会走向破产重整的道路。

不过,丹东市政府相关部门却表示,该集团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丹东市政府没有偿还的义务。相关负责人更称,丹东市政府绝不承担建设资金,强调该集团是填海投资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填海造地的不动产权利人,受益人,并直言填海的建设行为是企业行为。

该负责人也称,在填海实施的过程当中,丹东市政府没有开会研究填海资金投入的问题,也没有和该集团签资金投入协议,所以该集团的诉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丹东市政府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丹东港内幕重重

据海外中文媒体报导,2005年2月,丹东港集团由丹东港务局、纽约港务发展公司、日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美国罗森全球投资公司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的注册资本为2980万美元。各方各占注册资本的20%、30%、36%和14%。

依丹东港公开发布的财务报表和债券募集说明书已表明:公司早就已经处于“借新还旧”的状态。那么是什么蒙住了很多银行行长的双眼呢?

其实,日林建设集团前老板王文良在丹东很有势力,在北京也有靠山。他也曾被美国媒体曝光,不仅给维珍尼亚州州长麦考利夫捐款,且给克林顿基金会捐款200万美元,并给纽约大学2500万美元,还捐款给哈佛大学。

也因此,中国众多的银行才罔顾丹东港经营的真实状况而给予其巨额贷款,最终落得个有苦却说不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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